绿化带是城市的宝贵财富,它既能美化市容,更有利于调节生态,是提高城市品质和改善市民生活的重要因素。为了保护好城市的绿化带各地都出台了不少规定,谁要违反了必受严惩。不过最近在河南郑州却有观众反映:有这么几栋楼好像是占了绿化带,可咋就没有人来管呢?
在郑州市的北三环与索凌路、丰庆路交叉口,大概不到一千米的距离当中有四座正在建设的楼房,这些楼房有四层高,每栋的面积大约有900平米左右。四栋建筑都在城市主干道的边上,房子的两边都是城市绿化带。 当地居民反映,其实这些建筑本身就建在绿化带里。
在郑州市城乡规划局的市政规划图纸中显示,这片区域的北三环路两边都是绿化带,果然这些建筑是建在了绿化带当中。这些建筑到底是谁建的呢?
在一栋正在施工的建筑旁,公示牌上写着建筑的名字叫:北三环绿化管养综合体。在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网上的一份施工中标公告显示,这些建筑是由金水区城市管理局主持建设的,共有五栋,总建筑面积约四千多平方米,总造价约一千万左右。
记者来到了金水区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承认这四栋建筑是他们建的,确实建在绿化带里。
根据我国<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如果是像绿化带里这些永久性建筑,审批就更严格了。必须调整城乡规划,建设单位在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之后才能开工建设。
金水区城管局拿不出相关审批手续,于是记者来到了郑州市城乡规划规划局。
看来这是一个未经审批的违法建筑,而建设单位正是绿化带的管理部门金水区城管局。金水区城管局本身就有维护绿化带不被侵占的职责,而管理部门自己未经许可,却在绿化带里盖起了楼。这又是为什么呢?
金水区城市管理局市容科科长吕炜琦说他们是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2013年205号文规定的,2014年完成区里3000平方米的“环卫工人之家”建设任务,这个建筑物是根据生态廊道建设的一个附属工程。
城管部门的这些说法并不能成为违法建设的理由,无论这个项目出于什么目的和用途,未经许可就擅自占用城市绿化带的行为显然已经违反了法规。
这些执法决定显示,金水区城市管理局于2014年10月份开始施工,10月28日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发现的时候,有一栋楼还在做地基。发现后,市规划局下达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要求其拆除。但是施工单位不但没有拆除反而加快了工程进度,到了12月2号这些楼已经盖了四层并封了顶。几个月过去了,直到记者采访的时候这些工程还在继续施工。这又是为什么呢?
原来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和郑州市人大的2012第36号决议,最终负责拆除这些违法建筑的执行者是金水区政府,而这些绿化管养综合体项目,却正是由金水区政府立项、出资并建设的。
就这样转了一圈,这些违法建筑的建设者和负责拆除的执行者竟然是同一主体,其执法效果就可想而知了。现在这些绿化管养综合体项目在市规划局的多次制止下已经停止施工,但主体已经完成,这些建筑依然矗立在绿化带里。
地方政府和它的工作部门是相关法规的执行者,但他们又成了直接的违法者。自己查自己当然查不好,而这类“自己查自己总也查不清”的案例其实还有不少,这说明这类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它应该由谁来管?怎么去管?无论在制度层面还是操作层面都还有许多问题值得探讨、亟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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