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近日,江苏扬州市江都区法院在审理一起案件时突然收到被告人毛某的死亡证明,按说案件应该就此中止。但法官一查,发现此事有些蹊跷,所谓的“死亡证明”居然是被告人自己找人办的。
此前,58岁的毛某涉嫌诈骗他人190多万元,案件正在办理中。毛某因患病被取保候审,但是病情并不危及生命,怎么会突然去世呢?
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刑警大队民警刘金昌:“法院接收到了这些证据以后,就打电话联系了毛某的家属,刚好是毛某的女儿接的电话。毛某的女儿接到电话之后感到非常诧异,就说我的父亲活得好好的,怎么会突然去世呢?”
死亡证明和家属的说法截然相反,法院立即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侦查。民警随即赶往泰州靖江市的两家单位核实。
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刑警大队民警刘金昌:“毛某所在的孤山派出所以及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这两家机构的人员都向我们表示并没有开具过此类的证明文件。”
经扬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证明上的两枚印章均为仿冒印章。真相大白之后,几经周折,民警找到了毛某。
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刑警大队民警刘金昌:“他害怕法院判他实刑,所以就想到伪造这些证明来证明自己死亡,逃避法律的打击。他是在墙上看到了这些小广告,说办假证、印章,就随即拨打了墙上的电话,联系了这些办假证的人员,他办假证大概花了两万块钱左右。他这样的做法非但没有逃避法律的打击,反而是罪加一等。”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毛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又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将与此前的诈骗犯罪并罪判罚,刑期也将有所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