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受丈夫打骂40年” 六旬老太起诉离婚遭驳回

时间:2020-12-14 12:12 来源: 新闻联播 > 热点新闻 >
 

近日,陕西延安一起离婚诉讼引发关注:六旬老太王花(化名)称婚后丈夫非打即骂,其忍气吞声40年,如今儿女均已成家立业,因此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认为,王花夫妇虽因琐事发生矛盾,但并不足以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驳回了王花的诉讼请求。

对此,有律师称“法院用心良苦”,有律师称“法院未从实际出发,未考虑当事人感受,好心可能办坏事。”

六旬老太起诉离婚 老伴坚决不同意

12月11日,记者从延安市某县法院主审法官处获悉,该离婚案发生在该县,当事老太六十三四岁,老伴六十六七岁,两人系原配夫妻,结婚已整整40年。因涉及当事人隐私,有关该案详情主审法官不愿多说。

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看到,原告王花在诉状中称,1980年,原、被告登记结婚。双方婚前了解较少,彼此了解不深。婚后,王花发现被告脾气暴躁,容易发火,经常对她非打即骂。为了照顾年幼的子女,王花多年一直忍气吞声。现子女均已成年,并参加工作且成家,王花以与老伴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两人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共同财产,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法院于2020年10月28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王花及老伴均到庭参加诉讼。庭审期间,王花的老伴辩称,其不同意离婚,其与王花风风雨雨,白手起家,且共同育有三个子女。其确实有不对的地方,但其觉得年纪大了,开玩笑挺正常,出轨行为绝对没有。现在年纪大了,到了互相照应的时候,故其坚决不同意离婚,希望王花能撤诉,再给其一次机会。

法院驳回诉讼请求:双方感情未彻底破裂

经审理,法院认定以下事实:原、被告于1980年12月结婚,婚后育有子女三人,现均已成年成家。夫妻共同财产有两套房屋,另有入股、投资、存款数十万元。

法院认为,婚姻应以夫妻感情为基础,原、被告共同生活近40载,且将子女三人抚养成人,40载携手岁月,风里雨里实属不易。双方虽因琐事发生矛盾,但并不足以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少年夫妻老来伴,晚年生活更加需要相互支撑,原、被告今后只要能互谅互让,相互珍惜,加强沟通与交流,妥善处理化解现有矛盾,仍是一个和睦美满的家庭,故对原告王花的离婚之请求不予支持。

2020年12月2日,法院判决如下:驳回原告王花的诉讼请求。主审法官告诉华商报记者,该案目前仍在上诉期,王花是否上诉,目前尚不清楚。

争议焦点

法院用心良苦还是好心办坏事?

记者注意到,该案之所以引发关注,一是2021年起实施的民法典规定离婚将有30天的“冷静期”,相关话题仍有很高关注度;二是王花和老伴年过六旬,诉讼离婚实属少见;三是法院判决侧重“说情”,释法说理不够,引发争议。

赞同判决者:

婚姻自由非绝对自由 法院的判决合法合理

对于法院判决,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称,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离婚的方式可以是协议离婚,也可以是诉讼离婚。当双方不能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时,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就是离婚自由。”

付建称,“婚姻自由”不是绝对的自由,是受到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限制的“有限的自由”。夫妻一方起诉到法院后,法院并非一定就会判决双方离婚,法院要考虑双方的意见以及二人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状况、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的可能等多方面因素。所以,原告起诉后,是否能够离婚,其决定权在法院,而不在原告,这就是对“离婚自由”的限制。

本案中,王花夫妇均是年过半百的老人,年少相识并组成家庭,共同养育子女三人,携手相伴40年。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双方这么多年风风雨雨都过来了,子女也都成家立业了,正是人生享乐的时候,尽管生活中有些磕磕碰碰,但相信夫妻几十年的感情还是挺好的,而且男方还是想将这段婚姻持续下去,法院这样判决可能是觉得双方的婚姻确实没到非离不可的地步,还有缓和的余地,毕竟几十年的携手相伴并不容易,还是希望女方慎重考虑,给双方一次机会。“我认为法院这样判合法合理”。

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晓静同样认为,该判决符合法律规定。“本案核心在于男女双方是否符合离婚条件,判决是否离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标准,这是认定判决离婚的条件。”结合本案男女双方提交的证据,法官认为“双方虽因琐事发生矛盾,但并不足以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即男女双方感情未破裂,不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因此,法院驳回了王花的离婚诉讼请求。

质疑判决者:

法院判令不予离婚 可能好心办了坏事

对于法院的判决,济南律师王玉琴有自己的看法。“我认为法院没有考虑女性的切身感受,许多女性的婚姻根本不幸福,但为了子女都忍了,想等到子女上大学或成家立业后再离婚,法院的这份判决把这部分女性的最后希望都打碎了!”王玉琴称,女性一般不到忍无可忍是不会提离婚的,“王花难道不知道自己年龄大了,需要人陪伴吗?她肯定反反复复考虑过了,但她仍然提出离婚,那就是她实在忍受不了了。”

王玉琴还认为,法院不宜对离婚管得太严,“可以适当放松一些,离婚后两人若觉得感情好,还可以复婚,又不麻烦,何必不让人离婚?”王玉琴称,现在法律对婚姻的规定是宽进严出,结婚容易离婚难,“我觉得不太对,应该严进宽出,设立结婚冷静期,婚前一定要考虑好,结婚后才会珍惜。”

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张仕艳称,离婚没有年龄限制,只要是民事行为能力人就行。六旬老太离婚了,也不是没可能找到自己的幸福。婚姻、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法院考虑到婚姻家庭稳定,判令王花不予离婚,可谓用心良苦,但可能好心办了坏事,因为两位老人婚姻持续多年,不等于未来就能和睦共处,相伴余生。“最为关键的是,不能以好心之名,违背老太的意愿,因为这实际上还是侵犯了老太的婚姻自主权。”

张仕艳称,现代社会男女平等,无论是老太太还是老爷子提起离婚,只要满足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离婚条件,就应当判予离婚。据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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