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24日电 (记者 梁晓辉)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出台《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是中国网络招聘服务领域第一部部门规章,明确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泄露、篡改、毁损或者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其收集的个人信息和用人单位经营状况等信息。
目前,网络招聘已经成为中国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的主渠道,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络招聘服务、对用人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真实性与合法性审核把关不严、非法使用个人信息、违规收取费用、监管方式不足等,亟须进行规范管理。
在此基础上,《规定》围绕招聘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安全性,明确了招聘信息审核、网络安全、信息保护、收费管理等规范。包括: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网络招聘服务,应当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还应当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信息。
规范网络招聘信息审查、信息保护、收费管理等服务事项,明确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完备的网络招聘信息管理制度,依法对用人单位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不得泄露、篡改、毁损或者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其收集的个人信息和用人单位经营状况等信息,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应当明示其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事项。
《规定》还明确了监督检查、诚信建设、年度报告、信息共享等管理措施。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颁布实施《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是健全人力资源市场法规体系、规范和保障网络招聘服务活动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管理、更好促进就业和人力资源流动配置具有重要意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