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从2021年1月1日起,广东将施行《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标志着广东省绿色建筑发展工作将步入法治轨道。
据了解,这次即将施行的《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共6章43条,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运行与改造、技术发展和激励措施等。《条例》从规划、建设标准、建设主体责任等方面落实绿色建筑等级管理。《条例》规定,除农民自建住宅外,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大型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等应按高于最低等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规定将不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大型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等优先纳入绿色化改造计划。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 陈天翼:《条例》的出台对全面推行绿色建筑,提高城乡人居环境品质,促进建筑业的转型升级,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除此之外,《条例》还从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工程质量检测、工程验收到绿色建筑认定,实行全链条严格把关。针对绿色建筑普遍存在“重设计、轻运行”的问题,条例还在加强运行环节监管,加快绿色建筑发展创新方面推出全套激励措施,提升民众对绿色建筑的认知认同和获得感。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 陈天翼:对粤港澳大湾区来讲,《条例》对他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在一定区域内建设高星级的绿色建筑,这些绿色建筑要比基本级高两个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