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形势,实现精准有效防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北京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冬季以及元旦、春节期间复工复产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各单位元旦、春节期间不举办大型年会、联欢会、游园会等人员聚集性活动。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
二、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四方责任”,严格进出京管理,倡导员工就地过节。引导员工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严密做好个人防护。
三、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执法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对违反防疫规定的单位,要求其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本通告内容将视疫情发展进行适时调整,疫情结束后自行废止。
特此通告。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