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员会:大力推进国企科技型次企业职工持股

时间:2019-12-27 11:34 来源: 新闻联播 > 热点新闻 >
 

原题:国资委:大力推进国企科技型子企业员工持股等中长期激励方式

据国资委网站报道,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组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等要求,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组办事处最近表示:“百户科技型企业深化市场化改革, 发行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特别行动方案(以下简称特别行动方案),分为指导思想、行动内容、组织实施、工作保障四个方面。

《特别行动方案》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指导,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前提,根据高质量发展要求,重点推进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的科技型子公司,在公司管理、市场化人才选择、激励约束等方面探索创新,取得突破,国有科技

《特别行动方案》明确提出了五项内容。 在完善公司治理体制方面,全面落实科技型企业董事会选举、管理、审查、评价、退出等机制,建议加快科技型企业董事会建设,加强合作,全面执行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的科技型企业董事会,依法进行重大决策、人才选择、报酬分配 在健全市场化选聘机制的基础上,科技型企业提出全面推进经理层成员期待制和合同化管理,加快建立职业经理制度。 在加强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的基础上,科技型企业的工资总额可以单行管理,不属于集团公司的工资总额预算基数,提出与集团公司的经济效益指标无关的股票激励、股利激励、员工持股、超额利润共享、虚拟股票、中型员工和投资等 在刺激技术创新动能方面,建议充分发挥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和成果转化中技术型企业主体作用的结构合理,支持和推进建设素质优秀、创新能力强的科技人才队伍的其他大中小企业实现融通创新等。 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方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管理相结合,探索董事会、社长层提出依法支持履行职责的不同所有制结构的科技型企业党组织发挥更好的作用, 落实推进党的建设和核心工作深度融合的“三个区别”要求,根据履行责任的原则,建立科技型企业容错纠错机制等。

《特别行动方案》选定了企业范围和标准,对组织实施过程、政策指导、监督和推广宣传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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