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3年开始江西少数民族考生的高考不再有利

时间:2019-12-28 10:44 来源: 新闻联播 > 热点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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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快讯(记者冯琪) 12月26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江西省高考加改革的实施方案》。 留下烈士孩子的考生有加分等4个加分项目,另外一部分民族村和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从2023年开始就没有加分。

根据建议,还有四个加分项目。 一是烈士子女考生,可加20分二是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战地(原大军区)以上部门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考生,可加20分三是自愿就业的退伍军人考生,可加10分四、回国者、华侨的

同时,方案调整了部分加分项目。 对于省政府批准的民族乡(贵溪市樟坪畲族乡等8个民族乡)和依照法定程序批准的省相关部门向社会公示的民族村(铅山县陈坊乡长寿畲族村等82个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为3年的过渡期,即2020-2022年的过渡期加上5分,从2023年开始

程序严格监督,要求烈士子女在服兵役期间提供烈士证书、考生和烈士相关户籍等证据资料,荣立二等功以上或战地(原大军区) 由以上部门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考生提供军功荣誉证明书的自愿就业的退伍军人考生提供户籍所在地退伍军人事务部门签发的书面证明书的归国华侨、华侨子女、归国子女考生提供省华侨签发的书面证明书的台湾省籍(包括台湾户籍)考生提供省台签发的书面证明书。

同时,该方案明确,严格执行省、市、县(区)、中学四级公示制,将公示网站明确告知社会,实现详细、准确、及时的公示。 中学要在考生班上公布。 公示内容应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所在中学、加分项和分数、评审机构等。 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以上,网上公示信息应保留到年底。

据江西省教育考试院介绍,考生本人对申请的考试资格的真实性负有责任,通过虚假等手段取得加分资格的考生,经过调查,依法取消当年考试的资格、考试或合格资格,并暂停各种国家教育考试的1年至3年处理,将考生违反事实通过国家教育考试的

新京报记者冯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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