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规定学校不得强制家长进行邮件服务类交流业务
新京报信(记者苏季)于12月26日,河南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邮件服务类家庭学校交流业务整理整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不得强制家长、学生、教职员进行邮件服务类家庭学校交流业务。
此后,河南省教育厅不断发生反映强制使用邮件服务类家校沟通业务的投诉,投诉的重点是学校违反教师、学生、家长的意愿,强制或变态地要求邮件服务类家校沟通业务。
为了规范学校与家庭、学校与教职员之间的沟通渠道,对“通知”的要求,不得强制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为家长、学生与教职员进行邮件服务类家庭学校的沟通业务,中小学、幼儿园与教职员利用家庭学校的沟通等名义向学生与学生家长索取费用
学校、幼儿园、教职员不得向电信运营企业、其他商业机构或个人提供学生或学生家庭的任何信息,代理或接受以商业为目的的学生服务项目。 严禁在中小学、幼儿园将家庭学校的交流业务纳入入学(入园)程序。
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利用邮件服务类家庭学校的沟通平台,严禁教师家访、布置作业、通知等正常教育活动的替代,不使用该平台的学生不受影响。
另外,为了便于学生、家长及教职员退出服务,“通知”指出,学校与相关经营机构协调,使用户能够自由地退出手机邮件服务类家庭学校的交流业务,不得设置其他(学校和教师的同意等)障碍。
河南省教育厅表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邮件服务业务的管理和监督,在使用不规范学校的情况下,应当立即进行检查整理,制定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新京报记者苏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