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拒绝许可证向企业破产当事人索赔七千多万

时间:2019-12-28 10:44 来源: 新闻联播 > 热点新闻 >
 

原标题:工商取得执照拒绝企业破产,当事人追偿七千馀万二审开庭

12月26日,澎湃新闻( www.thepaper.cn )从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原福利酒精厂副厂长马春涛处收到发票,临沂中院于2020年1月3日上午决定河东区福利酒精厂向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河东区工商局)审理行政赔偿案。

开庭传票。受访者供图开庭发票。 回答者提供地图 澎湃报纸报道,2002年,根据当时国家政策要求,集体企业山东省临沂市芝麻脚镇福利酒精厂改建为民营企业。 临沂市河东区工商局注销了原酒精厂,但由于企业未提交“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因此没有办理变更制度的企业营业许可证。

酒厂厂长马春亮多次申请营业执照,该职工数百名改造企业成为“黑户”,停产、停产、投入数千万元机械发生腐蚀、锈蚀。 到目前为止每年纳税数百万的企业,转身死亡。

2005年,马春亮向法院报告了临沂市河东区工商局。 经过河东区法院、临沂市中院、山东省高院、最高人民法院8年的审理,法院最终认定河东区工商局不办理营业执照的行为是违法的。

经过8年的诉讼,由于不偿还债务,酒精工厂倒闭,各资产以低价被拍卖。 马春亮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提出7176万元的行政赔偿申请。 2017年6月22日,马春亮突然死于脑溢血。 5个月后,县法院判决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河东区工商局经机构改革废除)赔偿酒精工厂停产期间的损失1165万多元。

双方均不服上诉后,案件被送回再审。 县的再审将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赔偿额修改为259万元。 由于对赔偿额的看法不同,双方再次上诉。

2019年12月18日,澎湃报纸刊登了《山东一改制企业之死:拒绝工商违法发行许可证,当事人索赔7000多万》引起社会瞩目。

第二天上午,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委员会宣传部在公共编号“临沂河东”通报上述报道:“对于事件中反映的行政违法行为,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决不放宽。”

根据河东区委员会宣传部发布的情况报告,河东区重视这一点,立即成立了联合调查组,调查验证了河东区福利酒精工厂没有履行向原临沂市工商局河东分局发放营业执照的法定职责和行政赔偿事件。

“对于事件中反映的行政违法行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说明责任,决不能宽恕”通报中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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