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受贿超千万内蒙古兴安盟原副同盟进入一审,要求判处15年徒刑
据新京报快讯内蒙古巴彦渓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官微报道,2019年12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渓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令兴安盟原副盟长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 被告人进来计处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人民币100万元。 依法追缴被告人进入案件的财产及其违法所得,交给国库。
元: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微梁雁婷/图片
审判结果显示,被告人作为国家员工进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益,不当接受他人财产,合计1386万元,金额特别巨大,被告人作为国家机关职员进入,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1262万元的严重损失,情节如下
巴彦诺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进入的行为成为受贿罪,因滥用职权罪,应计罪处罚,被告人进入受贿情况,应依法处罚。 法庭随后作出了上述判决。
资料来源: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