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农民工工资请求的证据不足,没有劳动合同会怎么样? 社会部的反应
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对拖欠工资存在争议,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依法保存的劳动合同、职工名册等资料。
新京报快报又在年底拿到了工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人员今天( 1月7日)在国新会议上宣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条例》将从2020年5月1日起实施。 对于农民工工资请求权面临的证据不足和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等现实问题,《条例》作出了特别规定。
农民工工资拖欠后,往往在维权中面临证据不足、搜查难的问题。 人社部法律司司长勒内新表示,条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实施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招募农民工的书面约定,依照法律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
《条例》同时规定使用者应根据工资支付周期制定书面工资支付登记表,至少保存3年的使用者向农民工支付工资的,应提供农民工本人的工资清单。
事实上,许多农民工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很难获得工资请求权。 勒内根据《条例》,农民工和使用者对拖欠工资存在争议。 用人单位不得提供依法保存的劳动合同、职工名册、工资支付登记表和清单等资料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此外,《条例》为农民工依法维权提供了有效途径。 芮新说,《条例》规定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有权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其他有关部门投诉,或者有权依法调解和诉讼劳动争议。 同时,有权将任何部门和个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
新京报记者许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