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农民工工资被拖欠,证据不足怎么办? 社会部的反应
1月7日,中新网就农民工拖欠工资后证据不足或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的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律司新部长勒内表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条例”将于2020年5月1日开始实施。
资料图:农民工领工资的刘勤利照片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7日上午召开政策例会,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全和司法部有关人员介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有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芮新回答“拖欠工资的农民工证据不足,或者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的问题时,首先《条例》明确规定用户实施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招募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按照法律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 这项规定主要是为了解决拖欠工资后证据不足。
《条例》规定,使用者应根据工资支付周期制定书面工资支付总帐,至少保存3年。 对以书面形式支付总帐的内容也作了详细规定。 用人单位向农民工支付工资的,应当提供农民工本人的工资清单。 这项规定也有助于解决你提出的工资支付争议后难以取证的问题。
《条例》还规定农民工和用人单位对拖欠工资存在争议。 用人单位依法不提供劳动合同、职工名册、工资支付登记表和清单等资料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此外,《条例》为农民工依法维权提供了有效途径。 《条例》规定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有权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其他有关部门投诉,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的调停和诉讼。 同时,有权将任何部门和个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