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十八亿元! 中星18号卫星失联后,中国卫通被中国人保赔偿
澎湃新闻记者胡志挺
中国卫通发射的中星在18号失败后,支付了约18亿元的赔偿金,用于购买资产管理产品和存款产品。
1月7日,中国卫通集团株式会社(中国卫通,601698.SH )宣布,已收到保险供应商根据合同支付的全额赔偿金。 公司用这笔赔偿金进行现金管理。 此次现金管理以人民币计算,最高额度不超过中星18日的保险赔偿金额(换算成人民币约18亿元)。 而且,这个金额可以在有效期限内滚动使用。
公告称,为了控制风险,中国卫通准备用卫星保险赔偿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资产管理产品和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以上投资品种与证券投资无关,不得用于以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的目的和无担保债权为投资目标的银行资产管理和信托产品。
中星18号卫星项目为民用卫星项目,总投资151758.65万元,根据中星18号卫星采购合同的相关约定,中星18号卫星的所有权和风险从发射时转移到公司。 发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最高承保中星18号卫星项目和保险单,保险额可以复盖项目投资额。
宇宙保险是指保险人对火箭和各种宇宙飞船的制造、发射、轨道运行中可能发生的各种利益风险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给予保险赔偿的保险。 航天项目保险按航天项目进展时间分为火箭和卫星制造阶段保险、预发射保险、发射保险和卫星轨道寿命保险。
中星18号卫星项目这次是关于发送保险请求的。 2019年8月19日20时03分,中星18号卫星在西昌卫星发射中心使用长征3号b火箭成功发射,星矢分离正常,但卫星工作异常。
经过众多人的全力救援,中国卫通还未能与中星18号卫星建立有效的联系。 中国卫通2019年11月19日发布的公告显示,与下一颗卫星建立连接的可能性较低,即使新建立连接,卫星也没有正常的通信服务能力。
随后,中国卫通与保险供应商签署了“解除责任协议”,通过内部决策过程,中国卫通可以从保险供应商那里获得2.5亿美元的关于中星18号卫星的保险索赔。 为了发行保险单,这笔保险金可以复盖中星18号卫星项目的全部投资额。
2019年12月18日,据中国卫通发布的公告,公司已经收到2.085亿美元的赔偿金,保险供应商按照协议的约定按照赔偿进度支付剩馀的0.415亿美元。 公司开设特别账户,保险赔偿金保管在特别账户。 并与推荐机构、银行签订三方监督协议,保证保险赔偿金用于后续卫星资源建设项目。
一位投资者在前证e互动平台上向中国人保( 601319.SH )提出过中星18号卫星保险的相关问题,中国人保是中星18号卫星承包的保险目标,公司正确配置保险,不会影响公司的整体经营。
中国卫通最新公告称,公司将把中星18号卫星保险赔偿金用于后续卫星资源建设项目。 公司此次使用卫星保险赔偿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后续卫星资源建设能够正常进行的基础上进行的,保险赔偿金不会影响后续卫星资源建设项目和公司主要营业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使公司股东更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