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亲属因重病住院或死亡的义务兵可以报销往返交通费

时间:2020-01-13 13:45 来源: 新闻联播 > 热点新闻 >
 

译文:直系亲属因重病住院死亡,义务兵可以报销交通费

新京报快讯(记者倪伟)根据国防部的网站,中央军委最近发行了新修订的《军队交通费管理暂行规定》(简称《规定》),适当扩大了军队交通费的保障范围。

《规定》贯彻国防和军队改革要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军队差旅费用支出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保障部队军官和士兵合理需求,规范军队差旅费用支出范围、列报科目、结算清算等。

按照《规定》,现役军人、文官参加作战或重伤人员住院的,直系亲属来探望支出往返交通费,进入交通费的保障范围。 义务兵和薪资制学生家中直系亲属患重病住院、死亡、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发生时,可允许所属团级以上机构领导回家,报销往返交通费、中途膳食补助费和中转住宿费。

根据行列条令仪式的规定,准许参加首次单飞、停航、称号、颁奖仪式的直系亲属往返交通费,列入交通费的保障范围,提高军事职业的荣誉感和尊敬度。

关于鼓励学习才能,“规定”明确了军队志愿和现任在读军队研究生期间往返于大学的交通费、住宿费的转播和中途供餐费的补助费将进入出差费的保障范围。

为执行紧急任务,从下士到四级军士长、义务兵和供职制的学生需要上飞机的,必须严格管理。 经团级以上机构主要领导批准后,可乘坐飞机经济舱。 由于执行紧急任务超标准可以在交通工具上清算,军队人员因公务任务紧急,不能购买本人等级内车(船、机)的车票,因此在事先以适当的方式报告领导同意后,可以乘坐等级座位的,按照规定的权限予以批准。

按照《规定》,军人休假回家期间,因工作被召回,发生的差旅费由所属公司报销。 此外,经许可,军校差旅费可报销。 军队人员经所属团级以上部门领导批准,到地方系统医疗机构检查治疗,或者经系统医疗机构有关证明到地方非系统医疗机构(包括地方医院)诊疗,经本人和本部门领导批准军队人员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由所属部门按交通费管理规定结算。

货物托运运费标准适当提高。 适应社会物流方式的变化,将货物托运价格由铁路普通运费改为市场快速运费,全军统一公布,提高货物托运重量标准,保障官兵合理需求。

同时,差旅费的支付结算方法也变得多样化。 按照《规定》,军队人员出差支付交通、住宿等费用,可采用网上银行、单位结算卡、公务卡、个人银行卡或微信、支付宝等各种支付手段。 军队人员因出差多人陪同,可以统一购票、支付住宿费,可以根据有关文件统一办理出差费清算。

新京报记者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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