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曾收受数百万贿赂的女导演被判处五年半监禁,并在法庭上失声痛哭。

时间:2020-03-24 13:32 来源: 新闻联播 > 热点新闻 >
  原名:毕节,女导演,曾收受贿赂数百万,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半。她在法庭上放声大哭 根据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2019年12月31日下午,兴义市人民法院就原毕节市司法局局长、党委书记张玉梅涉嫌受贿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玉梅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

经法院查明,2015年至2018年,被告人张玉梅(女)在担任毕节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毕节市强制隔离戒毒中心第一政委、毕节市强制隔离戒毒中心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2015年至2018年,被告张玉梅协助中诚投资公司某分公司负责人陈某明承接毕节市强制隔离戒毒中心建设项目和毕节市司法局营业用房项目,并协助毕节某公司法人代表尚某承接毕节市强制隔离戒毒中心建设项目。2015年底,他从陈某收到一瓶价值7194元的普通茅台酒。2016年9月,他收到明的30万元。2016年9月,他收到了100万元。

2016年至2017年,毕节市公证处主任杨谋谋收受杨谋谋牟牟牟牟牟牟牟牟牟牟牟牟牟牟牟牟牟牟牟牟牟牟牟牟牟牟牟牟牟牟牟牟牟牟牟牟牟牟牟牟牟牟牟牟牟牟牟牟牟牟牟牟牟2018年6月,张玉梅向杨谋谋行贿2万元以掩盖事实。2017年下半年,毕节市强制隔离戒毒中心的高某同意通过张玉梅的他人帮助,帮助并获得高某的万元消费卡,以解决该米的治疗和岗位调整问题。在审判过程中,被告张玉梅愿意用办案机关冻结的3张银行卡中的29万元来抵偿赃款。

法院认为,被告张玉梅无视国家法律,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项目和岗位调整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407388元,数额巨大,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玉梅受贿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成立。向杨索贿7万元,依法严惩。被捕后,他如实陈述了自己收受明、商贿赂的事实,并主动承认办案机关不知道自己收受了杨某、高某的贿赂。他很坦白,可以从轻处罚。他可以退还一些偷来的钱,并酌情从轻处罚。决定从轻处罚张玉梅。

为了保护国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的完整性,打击犯罪,被告人张玉梅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被告张玉梅的赃款被追回、没收并上缴国库。

在法庭上,当被告张玉梅听到他的判决时,他当场大哭起来,并为此感到后悔。如果警觉的女法警没有及时抓住他,他几乎瘫倒在地上。

公共信息显示,被告张玉梅,女,生于1964年5月,拥有法学学士学位。他曾任毕节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毕节市强制隔离戒毒中心第一任政委。

司法部评论:张玉梅原本有一条光明而平坦的道路,但为了私利却选择了犯罪之路。它无视党纪国法,破坏了多年斗争的成果。作为一个法人,曾经担任一个地级市的司法局局长,她的人生达到了顶峰。张玉梅在当地司法界也过得很愉快。然而,这个法人把自己置于法律的审判之下,使她感到遗憾。

2019年8月,贵州省纪委网站发布张玉梅被“双开”的消息:经调查,张玉梅违反政治纪律,向组织提供虚假信息,结成攻防联盟,反对组织审查;公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提供办公场所,非法提供公务用车,非法发放补贴,公款吃喝,超标准收受,非法安排购买高档酒类,非法收受礼品。违反组织纪律,承诺为他人调整工作;违反诚信和纪律,非法向客户贷款并牟利的;违反工作纪律,违规询问情况;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未清理本单位“小金库”,非法使用“小金库”资金的;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涉嫌受贿。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张玉梅丧失了理想信念,严重违反党纪,涉嫌利用职务之便犯罪。党的十八大后,他没有停止,不知道如何停止,在惩罚期间违反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公职人员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张玉梅经毕节市纪委、市纪委研究,报请市委批准后,被开除党籍。张玉梅被市监察委员会开除公职。从违纪行为中追回违法所得;将犯罪嫌疑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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