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逮捕戴子庚。

时间:2020-03-24 15:48 来源: 新闻联播 > 热点新闻 >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戴子庚北京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局级)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戴子庚涉嫌受贿。北京市监察委员会的调查已经完成,并移交检察机关审查和起诉。几天前,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为由,决定逮捕戴子庚。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 p >戴子庚的简历戴子庚,男,汉族,1963年9月出生,浙江宁海人,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8月参加工作。从1988年8月至2002年12月,他先后担任《光明日报》总编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记者站记者、记者部编辑、广东记者站记者、副站长、站长。2002年12月至2003年11月,《光明日报》直属报刊工作部主任(副局级)。2003年11月至2006年1月,《光明日报》担任《光明日报》直属报刊工作部主任兼《新京报》社长。2006年1月至2006年7月,《光明日报》直属北京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工作处处长、社长兼总编辑。《新京报》社长兼总编辑2012.05-2017.08北京通讯社社长(局级)2017.08-北京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第十三届CPPCC的成员(北京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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