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局:部分单位上报的医疗补贴标准不一致,需要重新上报
晋宁区宝丰中心医院流行期间微博网民质疑补贴微博截图
3月11日,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局发布声明,表示该局组织了全区新发肺炎防疫人员临时工作补贴统计申报工作。经过初步审查,一些单位上报的数据不符合上级文件精神,申报不规范,标准不统一,要求医疗卫生机构重新申报
3月10日,微博用户@赵鹏飞发帖称,他的朋友私下里相信了他。在晋宁区宝丰中心医院宣布的临时医疗补贴中,预检站的正式医生不在名单上。该帖子还附有聊天记录和“昆明市晋宁区宝丰中心医院预防和治疗新皇冠肺炎临时工作补贴统计表”网民质疑院长在名单中获得的补贴最多,收银员和会计师分别排名第二和第三。@赵鹏飞叫道,“不要虐待院长,也不要想念努力工作的医生。”"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指出,在补贴清单中,王闯牟某以一等和一等补贴标准补贴300元,实际服务32天共补贴9600元。分别排在第二和第三位的宁和任符合王的补贴标准,根据上班天数分别为9300元和8700元。
3月11日,维信龚浩卫生晋宁发布了《关于新冠肺炎防疫人员临时工作补贴统计工作的声明》。根据国家部委和云南省卫生委员会相关文件的要求,晋宁区卫生局组织开展了全区新发肺炎疫情防控人员临时工作补贴的统计工作,要求全区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经过单位认真研究和公示无异议后,于3月2日前上报数据
声明称,3月4日,晋宁区卫生局对该地区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上报的补贴统计数据进行了初步审核。审查发现,一些单位报告的数据没有充分理解上级文件的精神,没有以标准化的方式应用,不符合标准。区卫生局立即召开小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于当天下午召开了该地区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会议,解释申请的要求、标准和范围,并要求所有医疗卫生机构重新申请
< p >目前,统计申报正在进行中,相关补贴尚未发放。下一步,晋宁区卫生局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平、公开、严格、规范、有序地开展这项工作。
3月10日,晋宁区宝丰中心医院院长王某在接受《北京青年报》采访时表示,上述网上名单是医院根据上级文件列出的补助名单,经公示后上报上级卫生卫生局。名列第二的宁某是医院的司机,直接将病人转送至预防和控制疫情的第一线,而宁某则在疫情的转诊、随访和流行病学调查方面处于第一线。然而,排在第三位的任谋谋是医院的负责人。他们一直在防疫的第一线工作。王谋谋回应说,名单在提交后没有通过。上级部门要求医院重新列出名单。目前,他们已重新提交名单审批,补贴尚未发放。
公开报道显示,早在2月7日,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唐琦在第三次昆明市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向媒体介绍,昆明市已对防疫人员实行200-300元/天的临时工作补贴政策。
2月20日,云南省财政下达了中央财政第二批1亿元补助资金,用于2020年新皇冠肺炎疫情的防控。资金主要用于购买防疫工作所需的特殊防护、诊断和治疗设备及快速诊断试剂,其他资金用于病人治疗的财政补贴、医务人员和防疫人员的工作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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