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为新消费时代保驾护航

时间:2020-03-24 17:10 来源: 新闻联播 > 热点新闻 >
  原标题: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保护新消费时代 保护消费者权益不仅是新消费背景下的一项“权宜之计”,也是一项需要不断加强的长期措施。

▲要激活消费潜力与活力,夯实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是最基础的配套保障。资料图。图片来源:新京报网

▲激活消费的潜力和活力,巩固消费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是最基本的支撑保障。源地图资料来源:北京新闻 < p >由于疫情,2020年3月15日有点特殊往年3月15日的重要仪式——央视3月15日晚被推迟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消费者保护可以被削弱。尤其是在当前疫情推高“新消费”和“云经济”以及消费模式和消费场景加速变化的情况下,如何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与时俱进也成为当前备受关注的话题。

< p >不用说,消费模式的变化给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了许多新的挑战。

一方面,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不足在新的消费时代进一步放大。比如,疫情期间,网络消费加速,一些行业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缺陷更加明显。据媒体报道,由于疫情的影响,预付费消费面临很多不确定性。在一些线下消费转向在线消费后,由于服务质量或质量的原因,出现了新的争议。

另一方面,随着新消费的兴起,相应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也需要扩大和升级。

< p >具体来说,需要做好两件事。首先,新老消费情景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需要紧密联系。这种流行病导致了“非接触式消费”——从传统的外卖和网上购物到健身和网上售房等等。在新的消费情景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必然会及时应对新的可变因素

< p >其次是新的消费产品和服务的加速出现,这带来了新的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并溢出了传统的监管体系。例如,新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标准体系建设将不可避免地落后于市场创新的步伐。在这一过渡阶段,平衡对消费者权益的必要保护与对新事物的审慎宽容是一个必须正视的新课题。

< p >近年来,网络汽车共享和自行车共享等新事物给了我们很多启示。然而,随着以5G和人工智能为主要内容的“新基础设施”的开放,信息数字消费的规模也将加速扩大。如果估计到2020年,中国的信息消费规模将达到6万亿元。这样一个全新的、更加复杂的新消费领域的兴起,无疑考验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更新速度和专业性。这不仅是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可以单独完成的任务,而且协作治理的必要性更加突出。

还应当指出,新技术加速了新消费的进程,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提供了更强有力的基础支持。例如,借助大数据技术,消费者权益保护可以更加准确。许多新技术也有助于追踪新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并监督整个过程,这也能为消费者的权益提供更强的预保护。

此外,最近有23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消费扩张、提高质量的实施意见》,建议全面营造舒适的消费环境。其中,完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和消费后评估体系,大力优化网上消费环境,加大打击网上买卖信函等黑色产业链的力度;加强12315行政执法体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化建设,形成网上和网下相结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体系,加强消费者权益的行政保护,也是新消费时代值得改进和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

< p >正如专业人士所指出的,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着“传统的慢性消费疾病尚未消除,互联网等新经济的兴起和新消费领域的不断拓展带来了许多新的消费纠纷”的新形势这就要求旧问题要加快解决,新问题要在修改完善法律政策甚至投入资源的层面上进行调试。整个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应该在优化和提高意识和能力方面更加敏感和高效。

从消费成为经济增长动力的趋势来看,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创造更健康的消费环境,对于实现高质量的经济发展越来越重要。2019年最终消费支出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高达57.8%。十九大还指出,要完善促进消费的制度和机制,增强消费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

< p >激活消费的潜力和活力,巩固消费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消费者保护水平是最基本的支撑保障因此,保护消费者权益不仅是新消费背景下的“权宜之计”,也是一项需要不断加强的长期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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