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解开土地,你想红线,如何防范风险——关于土地审批“放权”的三个问题

时间:2020-03-24 17:14 来源: 新闻联播 > 热点新闻 >
  原标题:土地是否松动,红线是否仍需维持,如何防范风险——关于土地审批“下放”的三个问题 新华社3月15日北京报道:你想放开土地,你想红线,如何防范风险——关于土地审批“下放”的三个问题 新华社记者王立斌 < p >土地是否应该放开,耕地红线是否应该保持,城市是否应该走“大蛋糕”的老路?国务院刚刚发布的《关于土地使用权批准和授权的决定》引起了强烈关注。

在15日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自然资源部有关官员和土地问题专家表示,土地审批和下放的目标是“提高效率”,而不是“增加”,而不是“放松对建设用地的限制”。城市土地供应不太可能进入“宽松时代”,但改革考验了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政策监管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权力下放”不是“排水”吗 < p >“客观地说,这次权力释放的程度确实很大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所执行所长、土地问题专家严教授说,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有效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没有改变,土地管理要求没有放松。

< p >土地审批和权力下放将给予省政府更多自主权,因地制宜,并根据城市情况实施政策,以解决项目土地的“落地难”和“落地慢”问题。省级政府将有更大的权力独立调整土地利用的空间分布,提高审批效率、项目落地效率和土地利用效率,从而改善商业环境和服务业发展,同时解决农村建设项目落地难、农村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和浪费等问题。

< p >“然而,效率的提高不是递增的严说,他决定不“松绑”建设用地规模。审批权限的下放侧重于调整布局和提高效率,而不是增加土地使用规模。“一些媒体在解释上犯了很多错误。他们认为改革将“增加省,直辖市,省会城市的建设用地规模”和“增加三大核心城市群,成渝都市圈的建设用地指标数量”和“土地供应将进入一个大缓和时代”都是错误的观念。"

你还想要红线吗:“三条线”不能碰 土地审批和权力下放反映了新的土地管理法的要求,深化了“放开管理服务”的改革,并给予地方当局更大的自主权。然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牢牢把握耕地保护红线的要求丝毫没有放松。受委托的试点省份必须遵循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依据法律政策和审查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土地利用审查

< p >三条红线没有放松,对使用控制的要求也不会放松。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和城市发展边界三条控制线仍然是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和推进城市化不可逾越的红线。在土地空间规划、土地供应规划和各级用地控制的约束下,建设用地供应的重点仍是挖潜存量和控制增量。

规划建设用地总量没有放松国家仍然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例如,北京将实施减量化发展,严格遵守建设用地规模底线,到2035年实现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减量化发展上海仍实行“总量锁定、增量递减、存量优化、流量效率提高、质量提升”的调控思路地方政府应该做的是“盘活存量”,而不是“计算增量”

< p >您是否想再次“摊大饼”:如何防范土地风险?

首批土地使用审批改革试点省份是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和重庆这八省经济社会发展迅速,人地矛盾突出。改革有望缓解项目“落地难”的问题,但对土地管理部门和试点省份来说,这是一次“大考验”。

自然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改革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深层次的矛盾、问题和风险。例如,在履行省政府职责、协调城乡建设用地和确保耕地占用与补偿平衡方面,地方政府能否“接管并管理好”还有待观察。

土地管理部门必须参加考试。例如,改革是否会加速减少城市周围的耕地,占用但不弥补,并利用优势弥补劣势?会不会被误读为“鼓励省级中心城市扩张”、“鼓励土地金融”、“鼓励房地产业发展”,使城市特别是省级中心城市回到“扩张扩张”的老路?

< p >“任何政策的认知、传播和实施都可能面临许多风险严说,必须在严格的规章制度和检查人员监督的基础上建立明确的问责机制。我们应该加强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制定和改进,以防止寻租活动。同时,要重视农民的权利,有效防止农村建设用地减少和农民被迫“上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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