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对回国的海外人员实行主动申报制度。举报者的最高奖励是1万元。

时间:2020-03-24 17:24 来源: 新闻联播 > 热点新闻 >
  原标题:广西对回国的海外人员实行主动申报制度。举报者的最高奖励是10,000元 中国新网南宁3月15日电(记者黄燕媚)为防止新皇冠肺炎从国外传入,广西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回国的海外人员实施了主动报告制度如群众发现境外归国人员非法入境广西、入境后不如实报告或不遵守检疫规定等线索。,并经举报核实,将给予3000-10000元的现金奖励。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领导小组指挥部于3月14日发布了《关于对回国人员实行主动申报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最近从国外返回广西的家庭,如有其家庭成员和打算从国外返回广西的亲属的信息,应报告姓名、国家和城市、返回日期、具体行程(包括转机航班等)。),将交通、联系方式、个人健康状况等信息传递给当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和本单位工作单位或海外归国人员家属。

通知要求,所有邀请、接待或安排海外归国人员回广西的单位,必须提前48小时向所在市、县防疫指挥部如实报告其姓名、所在国家和城市、回国日期、具体行程(包括转机航班等)。)、联系信息、交通工具、个人健康状况等。对海外归国人员到广西,积极配合实施隔离医学观察。

入境检查正常后,所有从国外返回广西的人员应按规定采取隔离或集中管理等措施。所有入境人员抵达口岸后,应在14天内主动向海关和边防检查人员如实说明其境外活动和居留情况,并配合检查、调查和检疫观察。

< p >此外,所有酒店都应做好入住人员登记管理工作;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控制人员的护照,严格申请休假,实行登记制度。防疫期间休假的干部职工必须如实报告行踪。原则上,他们不允许出国,特别是到疫情严重的国家和地区。

广西将认真追究责任和问责。单位、家庭和个人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不报告广西海归情况或拒绝配合有关防疫工作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发现问题、玩忽职守、泄密的单位,乡镇(街道)、社区和村实行责任追究、责任追究;对于不报到的入职人员,应承担隔离期间的相关费用及由此直接产生的其他费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委员会,截至3月14日24: 00,广西已报告252例新诊断肺炎确诊病例、243例出院病例和2例死亡病例目前广西有7例确诊病例正在接受治疗,现在毫无疑问,它们都是类似病例。目前有12名进口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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