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零售药店开始正常销售发热咳嗽药

时间:2020-03-24 17:43 来源: 新闻联播 > 热点新闻 >
  安徽合肥:零售药店已开始正常销售发热咳嗽药 3月14日,安徽省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停止实施合肥市防疫应急指挥部关于加强本市零售药店发热咳嗽药销售管理的通知》(第11号)(以下简称《通知》),自3月15日起正式实施记者了解到,通知下发后,合肥市零售药店正常情况下可以销售治疗发热和咳嗽的药品。

< p >然而,一些“预防措施”仍然需要密切关注。如根据2月8日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安徽省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治疗发热、咳嗽、腹泻药品实行实名申报制度的通知》,销售发热、咳嗽、腹泻药品将继续实行实名申报制度。零售药店将通过手机登录“合肥通”应用或“安徽石通”应用,并在“药店购药登记”栏填写相关购药信息。其中,处方药必须按照医疗机构的处方销售,并上传处方照片以供追溯。非处方药的销售不需要处方,但仍然需要实名注册。

目前,安徽省和合肥市疫情得到有效控制,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水平也有所调整。在充分了解合肥市医药零售业现状的基础上,合肥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响应安徽省医药零售业协会和全市医药零售企业的要求,正式发布了《通知》

此前,为进一步加强新诊断肺炎感染者的源头管理,实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合肥市防疫应急指挥部于2月8日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市零售药店发热咳嗽药销售管理的通知》(第11号),明确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期间加强发热咳嗽药管理的有关事项。 规定对发热咳嗽药品实行处方管理,对药品采购实行实名制登记,实行药品采购信息报送,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及时建立了“合肥市药品采购信息登记系统”。通过该系统,市场监管部门、市公安部门、社区及其他相关单位可以实时查询辖区内公民购药的动态信息明细,及时向各地防疫应急指挥部报告,提供防疫控制服务,并在防疫过程中利用数字化手段协助禁毒。目前,全市所有零售药店均已完成注册,注册市民购药信息超过20156条。

资料来源:《安徽商报》 单击以输入主题: 聚焦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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