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法院法官:入境藏病不隔离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时间:2020-03-24 17:44 来源: 新闻联播 > 热点新闻 >
  原职:北京朝阳法院法官:入境隐瞒病情或不隔离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 P >新京报(记者刘洋)隐藏发热,服用退烧药进入中国,从泰国进入北京,不遵守隔离条例…最近,违反国内防疫条例的事件频频发生对此,北京市朝阳法院刑事庭法官何宝明今天(3月16日)向《新京报》记者就上述行为进行了法律分析。入境人员的某些行为可能会因“危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和“危害传染病防治罪”而受到起诉,甚至更严重的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北京宣布多例输入性传染病 < P >今天(3月16日),北京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在通报批评中报道了3例从国外传入的病例。其中,蔡、和在回国前出现发热等症状。他们仍然乘坐长途国际航班。有些人自己服用退烧药,有些人没有在健康申报卡上清楚客观地填写相应的症状。这些行为增加了同事之间感染的可能性。

< p >在连续一周内,北京还向公众报告了几起进口案件的调查情况其中,从美国输入的李某在美国逗留期间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他在那里看了医生后仍然飞回中国,登机后没有如实向机组人员提供个人健康状况。北京警方以涉嫌妨碍传染病防治为由进行了调查。

在另一个病例中,王牟某从泰国旅行回来后,在没有通知社区他的出境旅行和返回北京的情况下,被诊断患有新的冠状肺炎。3月14日,北京警方报告了一起案件,其中两名男子故意违反了“他们到达北京后应留在家中或观察14天”的规定。自2月底从外地来到北京后,他们被送往北京和疫情严重的国家,在海外为他人“购买”商品,并被判处行政拘留。

隐瞒申报和违反防疫条例可能违反刑法 针对上述入境人员违反刑法的行为,何宝明介绍,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的适用,并详细介绍了可追究刑事责任的六种行为。 包括隐瞒上述情况,即检疫传染病感染者或疑似感染者隐瞒疫情,不如实填写健康申报卡等。

何宝明进一步解释说,隐瞒和其他行为是上述刑事指控的先决条件。其次,行为人还应具备隔离两类传染病感染者和疑似传染病感染者的条件,这将对疫情的传播造成严重的风险。检疫部门没有认识到它,也没有采取卫生措施,因为它在入境时隐瞒了与受感染环境的接触,从而造成了新的冠状肺炎传播的风险。

何宝明介绍说,刑法第332条规定了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本罪在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一章中有规定。这种犯罪不仅会对卫生检疫管理秩序造成侵害,而且事实上还会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威胁。这一罪行的最高刑期为三年,即不超过三年的监禁或刑事拘留,有或没有罚款。

< p >如果不是因为上述两类人员回国后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何宝明进一步介绍,上述两类人群是否属于上述两类,应由卫生部门判断。但是,如果入境人员在中国逗留期间,未遵守隔离等相关防疫规定达14天,并被诊断为新发冠状肺炎,导致新发冠状肺炎传播或构成严重传播风险,则可能涉嫌违反妨碍传染病防治罪。

此外,如果他被诊断为新的冠状肺炎患者,并拒绝接受隔离治疗或擅自离开治疗进入公共场所,他可能因使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而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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