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 >原标题:对非法标签的投诉!北京宣布6种公共场所应设置外语标识
北京正在推进国际通信中心的建设。公共场所的外语标识如何准确、方便?《北京市公共场所外语标志管理条例》今天在首都窗口发布。记者注意到,从7月1日起,如果在应急避难场所和国际人才社区等6类公共场所使用标准化汉字进行命名,管理人员也应同时设置和使用外语标识。全市还将建立外语识别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公众可以通过该平台投诉和举报外语识别违法行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条例》提出,在公共场所设置外语标志应当遵循“谁设置、谁负责”的原则,符合合法性、规范性、服务性和文明性的要求。标准化汉字应作为基本服务字,外语不应单独使用。如果使用汉字需要使用外语,该外语应具有与汉字标准表达相同的含义
第六类公共场所使用规范汉字标示名称并提供警告、限制、指示等信息的,管理部门应同时设置和使用外文标志:(1)应急避难场所;(二)民用机场、火车站和城市轨道交通站;(三)大型国际活动的主办和接待场所;(四)国际体育赛事和国际展览场馆;(5)国际人才共同体;(六)文化、旅游、体育等重要公共文化体育场所
同时,外文标志的翻译和书写应当规范,符合国家和本市制定和公布的外文翻译和书写标准,以及通用的外语使用习惯和国际惯例。本市鼓励公共场所管理人员聘请专业语言翻译机构为其外语标识的翻译和书写提供专业服务。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政府外事部门,将外语标志设置和使用的相关要求纳入本市牌匾标志设置管理标准。
据悉,市政府外事部门还将在全市建立外语标识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发布外语翻译规范、常用外语标识翻译等。为设置和使用外语标志提供咨询和咨询服务。公众可以通过外语识别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向市政府外事部门投诉和举报外语识别违法行为,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