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发布通知:所有来湖北的海外人员将被隔离14天,费用自理
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防控指挥部刚刚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来湖北的境外人员新发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
通知说,中国和外国的人员应该受到平等的待遇。四类人员,即确诊病例(包括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性的发热患者和密切接触者,应按照防控规定就地治疗。对于所有其他来湖北的海外人员,各市州将组织“点对点”返回,并进行为期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住宿费用原则上由个人承担。
若确诊病例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其他医疗费用按规定支付后,个人应承担部分财政补贴确诊病例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原则上由个人承担;认定困难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 p >全文如下:
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防治指挥部的通知
为有效应对境外新冠状动脉肺炎疫情的输入风险,有效保护公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进一步做好来鄂境外人员新冠状动脉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公告如下
< p > 1依法严格防控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依法惩治危害国境卫生检疫犯罪的意见》以及有关防疫和应急反应的法律法规,依法实施防控
< p > 2。严格如实申报经湖北省口岸入境湖北和经省外口岸入境湖北不满14天并以各种运输方式返回湖北的,必须如实填写《入境健康申报卡》,遵守国家和湖北省发布的防疫决定和命令,配合做好检验检疫、检疫观察等防疫措施。自觉及时向接待单位和社区(村)户籍所在地报告从国内其他城市入境,14天后来湖北的,须将入境地疾病控制部门出具的证明交至湖北居住地社区(村),并遵守当地的防疫措施对故意隐瞒虚假病情、病史、密切接触人员,拒不执行防疫规定的;外国人员来湖北造成病毒传播或传播风险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p > 3 .严格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坚持中外人员的平等待遇四类人员,即确诊病例(包括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性的发热患者和密切接触者,应按照防控规定就地治疗。对于所有其他来湖北的海外人员,各市州将组织“点对点”返回,并进行为期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住宿费用原则上由个人承担。有特殊情况,经过严格评估,可以在家中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所有来自湖北的海外人员将被纳入当地社区(村)防疫和控制系统。确诊病例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规定支付的医疗费用中,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补贴确诊病例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原则上由个人承担;认定困难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 p >四、严格落实责任各地总部要把预防境外疫情投入作为当前防控工作的重点,发挥联合防控机制的作用,实现人员信息和控制的闭环管理。加强对来鄂境外人员的登记和健康筛查,首先掌握相关信息,首先采取相关防疫措施,对执行不力造成的输入性疫情传播后果进行严肃查处。学校、企业、宾馆、饭店等重点单位应严格履行登记和报告义务,接待单位、社区(村)应按规定将境外人员来鄂相关信息及时向属地防疫部门报告,落实社区(村)防疫措施对不按规定登记的举报,要按规定严肃处理。
< p >广大人民群众将积极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防疫部门举报任何违反防疫措施的移民人员。
< p >这是为了宣布
湖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7日
资料来源:湖北权威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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