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 >原标题:全国首例!一人隐瞒病情,900人被隔离判刑。1月31日,青海警方发布通知,引起广泛关注:从武汉回家的苟某故意隐瞒自己的发热症状和行程,不仅传染给自己和儿子,还造成900多人被隔离,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长安街知事注意到,这是青海乃至全国在传染病流行期间第一例妨害传染病防治的案件。今天早上,郭台铭被判入狱一年,法庭表示他不会上诉。
法庭审判
goumou,西宁市湟中县李家山镇韩水沟村村民,在武汉经营兰州面馆已久。1月16日,他乘火车离开武汉,第二天19点钟到达西宁,乘同村村民的私家车回家。1月18日晚,苟某前往西宁市东城区看望哥哥并留宿。1月19日,郭台铭以感冒为由,前往村卫生所进行治疗。有人问他什么时候回南京,他对此撒了40多天的谎。在< p >期间,如果一个人不主动将自己隔离在家里,他可以随意拜访他的亲戚和朋友。1月23日,村委会要求武汉返乡人员进行登记,但郭台铭没有按照要求进行。1月25日晚,面对医护人员和村干部,郭台铭仍谎称回家40多天,并撕票。1月27日,郭台铭在妹妹和其他亲属的陪同下,前往青海省红十字会医院,确诊为疑似病例。1月30日确诊。< p >简而言之,他总共隔离了包括村民在内的900多人,其中3名密切接触者被诊断并住院治疗。< p >故意隐瞒真实行程,故意隐瞒发热、咳嗽等症状,欺骗调查人员和来访人员,多次主动接触周围人群...更糟糕的是,如果一个人故意隐瞒他的儿子和他一起从武汉回来的事实,他的儿子也多次搬出去和人群密切接触。1月31日,即确诊后的第二天,苟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西宁市公安局立案调查。检察机关介入后,认为苟不知道自己新感染的肺炎,拒不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导致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的严重危险,符合《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构成要件,应当认定为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治疗后,苟痊愈出院。3月9日,湟中县检察院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提起公诉。经审理,本院认为,在国家宣布对新诊断肺炎采取甲类传染病防治措施后,如果某一方拒绝实施防治措施,造成病毒传播的危险,则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鉴于他被捕后,如实认罪、认罪、认罪,并签署认罪书和认罪书,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并在法庭上被判处一年监禁。宣判后,郭台铭在法庭上表示,他不会对判决提出上诉。单击以输入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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