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上海市消防条例》将于5月1日生效,部分职责将移交给住房和建设部。

时间:2020-03-24 18:15 来源: 新闻联播 > 热点新闻 >
  原标题:新版《上海市消防条例》将于5月1日生效,部分职责将调整为住房和建设部的职责 3月19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消防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新规定将于2020年5月1日生效。

《决定》明确规定,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消防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其他责任人应当执行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决定》在消防监督检查、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共享等方面建立了公安机关、消防救援机构和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之间的合作机制。详细规定了公安派出所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规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协助消防救援机构查处违法行为。

< p >同时,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和新修订的《消防法》的规定,原消防救援机构应承担审查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建设项目竣工后消防验收及相应行政处罚的责任,并应调整到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部门

《决定》明确规定了相关市场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增加了建立消防档案、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维护和管理公共消防设施和设备的责任。同时,规定违反消防安全法律的住宅物业服务企业有劝阻、制止和向有关部门举报的责任。

智能消防建筑是这座城市消防的一大特色为满足特大城市的消防安全需求,《决定》明确提出,城市将推进智能消防建设,并将其纳入“一网统一管理”的城市运行管理体系。相关单位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固定式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并按照相关规定建立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将监控信息实时传输至消防大数据应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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