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所有进入江西的人被隔离14天,费用自理。江西省卫生委员会官方网站3月22日发布了江西省新诊断肺炎移民检疫诊疗费用规定。全文如下:市、县(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市、区预防控制新关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省级疫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p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对输入国外新冠状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状肺炎疫情联合防控机制的有关要求,现就住院和集中隔离相关费用作如下规定:< p > 1江西省外来移民新发肺炎的医疗费用一)对于输入病例(包括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由定点医疗机构支付,全额补助同级财政部门。二)对于输入病例(包括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中的未参保人员,医疗机构应在治疗后收取费用,以确保收取所有应收款项;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承担。对于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人员,商业保险公司应按合同及时支付。对困难人员,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给予医疗救助,减免医疗费用。医疗场所可以根据情况安排补助资金,实行综合保障。三)归侨住院观察期间发生的费用原则上由个人承担,并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四)故意隐瞒接触史和旅行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绝执行防疫和控制措施,造成新发肺炎传播或有传播危险的,诊疗费用原则上由个人承担,并依法追究责任。< p > 2。关于进入江西的人的集中隔离的成本一)2020年3月1日以后,进入江西的人员统一安排在集中隔离点进行为期14天的医学观察。集中隔离期间的食宿费用原则上由个人承担。具体收费标准将由实施隔离的地点以不高于成本的价格确定。二)集中隔离人员的核酸检测费用由个人承担。三)集中隔离人员隔离期间与防疫、控制无关的其他费用自行承担。< p > 3 .其他相关要求各地要切实保障被隔离人员的基本生活,加强日常管理,完善相关制度,登记建帐,严格按照规定承担相关费用,禁止对被隔离人员乱收费。该法规将于2020年3月20日正式实施。资料来源:南昌发布单击以输入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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