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大规模下放土地审批权并不意味着“放松”土地
中新社北京3月21日电(记者庞无忌)中国国务院最近发布新规定,决定大幅下放土地使用权。自然资源部还表示,建设用地预审权应同时下放。建设用地审批权下放是否意味着“放松”土地?城市发展正在回到“馅饼式”扩张的老路吗?
最近,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土地使用权授权和授权的决定》一方面,省(区、市)人民政府有权批准将永久性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另一方面,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和重庆等八个省(市),地方政府受委托批准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并由国务院批准征用土地。自然资源部同时也将土地预审事务下放到省级自然资源部门。
< p >自今年1月1日起,新的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国务院仍保留批准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权利,以及批准征用永久基本农田、35公顷以上耕地和70公顷以上其他土地的权利。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改革将把上述两项审批权限一次性下放给省级人民政府,权力下放的程度不会太大。
自然资源部土地和空间使用控制司司长几天前解释说,考虑到全国80%以上的耕地是永久性基本农田,大多数重大项目需要占用35公顷耕地或70公顷总土地,许多项目本质上仍需经国务院批准。
< p >负责人表示,上述改革的实施,一方面赋予了省人民政府更大的自主权,大大提高了土地使用审批的效率;另一方面,中央部委可以在完成非试点省份的土地使用审批任务的同时,投入更多精力,对承担授权和委托的省级人民政府进行有效监督。
建设用地审批的权力下放旨在“提高效率”自然资源部房地产登记中心副主任李炜解释说,过去由于建设用地审批水平较高,不同程度地存在审批周期长、审批环节多、审批效率低等问题,不利于重大项目的及时落地。土地使用审批制度的深化是有效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举措。
< p >权力下放是否意味着“放松”?自然资源部发言人刘21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通过授权和委托方式下放土地审批权限的根本目的是落实中央“放开管理服务”的要求,优化经营环境,这绝不意味着放松对土地审批的审查和监督。改革的目标是将更多的权力下放给省级政府,而不是放松。
< p >刘强调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和保护失地农民合法权益的原则没有放松,也没有控制全国的总体指标。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和城市发展的“三条红线”无法突破。
上述自然资源部土地与空间使用管理司负责人也强调,无论是授权还是委托,都只是为了提高效率而重新划分审批权限。下放土地使用权后,并不意味着城市可以通过“大蛋糕”扩张。城镇的开发建设仍必须符合土地空间规划和城市发展边界的相关要求。
政策出台后,一些人认为城市土地供应进入了一个“宽松时代”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所执行主任严指出,这一决定并没有“放开”建设用地规模。审批权限的下放侧重于调整布局和提高效率,而不是增加土地使用规模。有人认为改革会增加大城市的建设用地规模,三大核心城市群、成渝都市圈建设用地指标的增加、土地供应将进入大宽松时代,这些都是人们的误解。
上述自然资源部土地和空间使用控制司司长指出,审批权力下放实际上压缩了地方政府保护耕地的责任。过去,对于国务院批准的项目,有时地方部门不认真,检查也不严格。现在权力已经交给地方当局,责任也已经交给地方当局。不遵守规则将导致责任和后果。
该负责人透露,为确保“此事能被妥善记录、接收和管理”,自然资源部将在事件发生期间和之后全面加强监督和控制。例如,我们将利用航天遥感监测、审批和监管平台等技术手段加强监管,特别是对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占用。同时,对各地区土地管理水平进行综合评估,及时向国务院提出委托试点省份动态调整的要求。(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