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称:督察整改|海南万宁月亮岛项目再次被罚款,罚款总额超过5000万元
前几天,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计划部门在其官方网站上宣布了一项新的决定,处罚海南省万宁市的月亮岛项目。根据修订后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第82条的规定,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对该项目共实施行政处罚5001.6万元(琼环处罚决定[〔2020〕2号)。1月14日,双方当事人签署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该项目受到了中央环境保护监察局和国家海洋监察局的批评,要求整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此前报道称,2017年12月23日,原环境保护部在向海南省发布中央第四环保监督小组反馈的监督意见时,指出万宁市日月湾综合旅游度假区人工岛月亮岛项目在2015年10月未获批准,直到督察人员到达后,非法填海才真正停止。周围的海滩大面积淤塞,形成了岛屿沙坝,从而破坏了海洋的自然特征
2018年1月16日,国家海洋局第六组也指出,万宁日月湾月岛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经批准开工建设,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和海域没有充分论证,审批没有严格控制。项目实施后,当地海岸侵蚀或海滩淤积加剧。
国家海洋督察还指出,2017年,万宁日月湾月岛项目环境评估报告中出现未经批准实施海洋工程建设处罚的情况,海南省海洋厅未能及时调查处理。立案后,处罚金额仅为9万元,不符合2016年11月7日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第82条规定的处罚标准,即处罚金额为“项目建设总投资的1 %- 5%”
检查员要求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计划部门作为责任单位带头整改
< p >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后,日月湾综合旅游度假区的人工岛项目已完全中止。万宁小海的四家离岸餐馆已经完全停止营业,两个自然保护区的几个项目也已经停止。
2018年8月8日,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发布整改措施清单,要求万宁日月湾日岛等三个项目不得在填海土地上进行商业住宅开发。同时,应制定项目填海形成的长期闲置土地的处置计划。结合处置规划,依法编制复垦形成的土地规划,报省计委审批。对复垦项目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根据评价后结论组织生态修复和恢复。
针对国家海洋局指出的项目处罚金额过低的问题,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官方网站宣布,自2018年11月起,该案件已重新调查取证,最终责令停止建设,行政处罚金额为1003.208万元,占5001.604万元的5%。
目前,项目整改结果将于2020年3月20日至26日在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计划厅官方网站上公示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