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两高:疫情期间的案件可以取保候审或暂缓审判,并应防止长期拘留
< p >在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处理不能如期审查和起诉且超过审理期限的案件?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答复说,在防疫期间,人民法院可以暂停审理刑事案件,包括适用简易程序和快速审判程序的案件。检察机关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同时,应注意防止长期拘留。
澎湃新闻报道,2月6日,“两所高中两个系”下发了《关于惩治危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两所高中两个系”)
上述意见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妨碍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案件的处理,应注意处理案件的安全性,尽量减少人员集中。
< p >“在疫情防控期间办案,不仅要严格守法,还要严格执行隔离和防控要求”“上述负责人表示,在防疫控制期间,人民检察院应当以书面审查为主要方式办理审查起诉案件,并尽量不当面询问犯罪嫌疑人、证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它可以采取电话或视频的形式来减少人员流动、聚会、会议和谈话。对在押犯罪嫌疑人的调查和起诉,应当严格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因疫情影响,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审查起诉期限内审结,需要继续审理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释放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
< p >同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6条的规定,在审判过程中,如果案件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长时间继续进行,可以中止审判。
据此,在防疫期间,人民法院可以中止审理刑事案件,包括适用简易程序和快速审判程序的案件。同时,应注意防止长期拘留。
上述负责人表示,对于妨碍防疫和控制的刑事案件,以及羁押期即将达到可能被判处刑罚的案件,如果在防疫和控制期间确实需要举行听证会,应做好相关的保护工作,并在充分保护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的前提下,及时举行听证会。符合条件且案件适用的,可以通过录像方式开庭,人民检察院可以通过录像方式出庭支持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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