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发布6项支持住宅企业复工复产的措施,涉及降低预售条件等

时间:2020-03-25 11:37 来源: 新闻联播 > 热点新闻 >
  原标题:武汉市出台6项支持住宅企业复工复产的措施,包括降低预售条件 < p >新京报(记者张健)3月23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了《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复工复产确保全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六项措施》(以下简称《办法》),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复工复产,包括推进审批服务“网上化”、降低商品房预售条件、放宽预售资金监管、允许购房者在六个月内缓缴社保或个人所得税。

分批有序开始和恢复工作,以促进“在线管理”的批准 上述“措施”建议有序地分批恢复工作。以区为单位,根据疫情风险水平动态调整,支持房地产企业在落实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实施差异化部分恢复工作和生产,全面加强办公场所、营业场所和施工现场的防疫管理,有序组织房地产企业开展网上和网下营销活动

《办法》要求进一步推进审批服务“网上办公”,全面实施网上预审制度,提高审批效率对于商品房预售许可事项,如果法人承诺在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前完成相关手续而未取得前期产权合同的记录,可以先行办理。非会议服务的实施、资质、预售许可证和通知等各种证件和许可证的文件和资料将通过免费快递邮寄,以减少服务大厅人员的集中。开放预订服务。对于重大项目和其他急需办理相关手续的项目,将开通“绿色通道”,并优先安排预约时间。

降低商品房预售条件,放松预售资金监管 < p >同时,《办法》还明确并适当调整了预售许可证的形象进度要求2020年10月1日前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投资金额达到25%以上,高层建筑形象进度达到1/4以上,多层建筑(含六层、七层)和低层建筑形象进度达到正负零的,可以申请预售许可证。

< p >截至2020年10月1日,在重点监管资金“项目主体结构已达到进度的三分之二”的分配节点,累计分配金额不得超过重点监管资金标准的55%;为进一步降低开发企业的财务成本,开发企业申请以银行担保替代重点监管资金时,无需签订《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补充协议》,银行担保的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并按规定足额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企业可申请使用重点监管资金,累计申请金额为重点监管资金标准的100%,并可申请撤销监管账户;对于受疫情影响,在管理困难或疫情防控期间做出贡献的企业,如果项目进度未达到要求的支付节点,可申请重点监管资金的垫付。

< p >此外,措施也很明确。如果非武汉家庭购房人因疫情未能按时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延期缴纳期可视为连续缴纳,逾期不超过6个月

北京新闻记者张健 单击以输入主题: 聚焦新型冠状病毒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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