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建立捐赠物资和防疫经费工作机制

时间:2020-03-27 19:03 来源: 新闻联播 > 热点新闻 >
  原标题:辽宁省建立捐赠物资和防疫经费使用工作机制 3月25日,记者从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为了做好各类捐赠物资和防疫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辽宁省决定建立捐赠物资和防疫经费使用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协调捐赠物资的管理和支付,建立捐赠信息系统,做好省级防疫指挥部下达的捐赠信息和发放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确保物资捐赠信息准确、更新、及时、公开和透明

二)建立咨询机制各单位应指定一名主管领导和一名联络员参加不定期的协商会议。

三)受援单位包括省慈善总会、省红十字会和省民政厅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的新的受援单位省民政厅负责联系新增接收单位,通过这一机制开展工作。省防疫指挥部医疗物资保障小组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 p >二。分销原则

一)建立省级捐赠信息台账为便于省防疫指挥部对捐赠物资的整体管理,省慈善总会、省红十字会等省级受赠单位应建立信息台账,及时更新定向和非定向捐赠信息,并上报省防疫指挥部医疗物资保障组。

二)接受单位应与接受单位联系,办理定向捐赠物资的交接手续,捐赠信息应以台账形式及时更新有针对性的捐赠由省慈善总会根据捐赠人意愿直接转移到受赠单位,并报省防疫指挥部医疗用品支持小组。

三)为提高配送效率,直接用于防疫的短缺物资由省防疫指挥部统一配送。接收单位和物资接收单位应直接办理相关手续,及时更新捐赠信息台账,并上报省防疫指挥部医疗物资保障组。非定向捐赠由省防疫指挥部统一分配和使用。省防疫指挥部医疗用品支持小组将根据省慈善总会提供的可用资金发出采购付款通知,由省慈善总会为供应商付款。根据供应商出具的发票和省防疫指挥部医用材料支持小组出具的调拨通知单和调拨凭证核销捐赠。

四)优先保证湖北省医疗队、三个地区治疗中心和18个省级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各类物资的发放

< p > iii。信息披露机制 省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及时开展正面宣传报道,并以适当形式公布捐赠和资金使用情况省慈善总会、省红十字会等受赠单位(包括新受赠单位)负责向省宣传部报送企业和个人的重大捐赠信息。各接收单位应及时在自己的信息网络平台上发布捐赠信息

省级慈善总会将适时规范捐赠的接收与转移、管理与使用、服务保障、信息披露、监管等相关工作,确保捐赠在抗击新皇冠肺炎疫情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 p > 4。海外捐赠绿色渠道机制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全面确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料件快速通关的通知》(海关总署令2020年第19号)和《财政部海关总署令2020年第6号关于进口料件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免税政策的公告》,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现场海关将设立专门窗口和绿色通道,对进口捐赠货物进行快速通关。

二)紧急情况下,现场海关经海关注册确认后,可发放省慈善总会、省红十字会等单位出具的证明和清单,并办理报关、减免税手续。

三)省民政厅应将新增受援单位名单及时通知直属海关、省税务局等单位。

v .相关要求 一)省慈善总会、省红十字会等受赠单位应于每天17点前将捐赠信息台账报送省防疫指挥部医疗用品保障组

二)对入库的防疫物资,接收单位应填写《非定向重要防疫物资储存表》,并送至省防疫指挥部医疗物资保障组,并在物资外包装上注明名称、数量、供应商等信息(中央电视台记者李成泽,中央电视台总部) 单击以输入主题: 关注新冠状病毒疫情的实时更新|新冠状肺炎疫情图

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转载网络,如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