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颁布惩治野生动物犯罪措施

时间:2020-03-28 13:06 来源: 新闻联播 > 热点新闻 >
  原标题:重庆出台惩治野生动物犯罪措施 人民网重庆3月27日电(刘心武、刘正宁)3月27日,记者从重庆市检察院获悉,市检察院第四分院近日发布了《依法严惩野生动物犯罪刑事案件实施办法》,这是该地区第一个处理野生动物犯罪刑事案件的工作方法,并制定了《渝东南野生动物犯罪刑事案件处理指南》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管辖黔江区、酉阳县、秀山县、彭水县、石柱县五个基层检察院。其辖区位于武陵山区,占全市总面积的20.6%。它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重要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分布有800多种陆生野生脊椎动物。非法猎杀野生动物也时有发生。

为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杜绝乱吃野生动物的不良习惯,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医院出台了《依法严惩野生动物犯罪刑事案件实施办法》,辖区内两级检察机关率先开展了对野生动物犯罪刑事案件的专项行动。

渝东南地域辽阔,但病例分散在各区县。因此,涉及野生动物的刑事案件由黔江区检察院集中管辖和处理。辖区内各区县公安局直接将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移送黔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黔江区检察院应当向黔江区法院提起公诉案件移送后,不需要变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地点。

为了迅速打击与野生动物有关的犯罪,犯罪分子可以依法迅速得到处理。如果犯罪性质恶劣,危害后果严重,公众反应强烈,渝东南检察机关将严格依法提出量刑建议,在现行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加大处罚力度,严格控制轻缓刑适用率。

此外,对于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渝东南检察机关将结合公益诉讼职能,积极开展源头防控刑事检察部门提前介入案件后,会及时有效地将案件告知公益诉讼部门。在案件的后续处理过程中,将全面运用刑事和公益诉讼起诉功能,从根源上严惩野生动物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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