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春季陕西公布中小学收费标准

时间:2020-03-28 13:06 来源: 新闻联播 > 热点新闻 >
  原标题:2020年春季陕西公布中小学收费标准 3月27日下午,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2020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标准。与去年相比,收费标准没有变化。在防疫期间,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求学校按照国家和陕西省的有关规定,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主动公开教育收费,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2020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标准,陕西省公立小学和农村初中收取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注册费”为40元/人次服务费中的伙食费按照区、市物价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标准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对于公立小学和城市初中学校,从费用中收取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注册费”为40元/人次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将免费获得教科书。服务费包括食宿。收费是自愿的,不允许强制服务和收费。

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陕西省将按照省级标准化高中800元/生/学期、城市普通高中350元/生/学期、农村普通高中200元/生/学期的标准,对公办普通高中学生免收学费公立职业高中,文科学费700元/学生/学期,理科900元/学生/学期;民办中小学的学费和住宿费应当根据当地情况进行管理。

其中,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由地方政府根据市场化方向和当地实际情况,具体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费用营利性私立学校收取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每个私立学校独立决定。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在私立普通高中学习的学生将按照类似公立学校的收费标准免除学费,较高部分将由学生家庭承担。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将免费获得教科书。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求,在防疫期间,学校可以按照国家和陕西省的有关规定,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主动公布教育费用,接受社会监督。违反国家和陕西省教育收费政策,不按规定公布教育收费标准,不坚持自愿和非营利性原则向学生收取服务费和代理费的,将受到严厉处罚和公开曝光。家长如发现任何非法收费问题,应致电12315投诉。(中央电视台记者郭盛,中央电视台总部) 单击以输入主题: 聚焦新型冠状病毒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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