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审查《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和全面严格控制

时间:2020-03-28 13:19 来源: 新闻联播 > 热点新闻 >
  原标题:北京:审查《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和全面严格控制 3月26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草案)》,明确规定了“加强禁止过度食用、严格控制交易和使用、严格控制人工养殖”的法律要求,加强了全面严格控制。

《条例(草案)》明确禁止食用名单上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水生野生动物以及以其为原料制成的食品。禁止生产、经营、运输、运送列入名录的野生动物和其他在野生环境中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以及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为原料制作的供食用的食品。禁止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商品交易场所、网上交易平台,为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禁止在北京市中心、城市副中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设立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殖场所。很明显,只有单位可以在许可范围内进行人工繁殖,个人不得进行人工繁殖。显然,清单中所列的野生动物人工繁殖仅限于特殊需要,如科学研究、人口控制、医药、展览等。

本次提交北京审议的议案完善并实施了《上位法》的相关规定,重点完善了禁止非法饮食、非法交易、非法狩猎等相关规定。,为执法机关打击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持。《条例(草案)》明确规定,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与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共享相关行政处罚信息。政府有关部门可根据北京市的规定采取纪律措施

近年来,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出现了新情况,特别是新的皇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和乱吃滥吃给公共卫生安全带来的重大隐患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北京地处南北动物分布的过渡地带,野生动物资源丰富。有102科500多种脊椎动物。作为一个特大城市,进口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在国内外数量众多,种类繁多。北京加快了立法进程,将原计划于今年5月进行初审的《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草案)》提前至3月。

名词解释:

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贸易、杜绝乱吃野生动物的不良习惯、有效保护人民生命、健康和安全的决定》等。(中央电视台记者张、、邓玉舟,中央电视台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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