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政府官员收受贿赂超过一千万元,被判八年徒刑,并一度被判为金钱奴隶。

时间:2020-03-29 18:12 来源: 新闻联播 > 热点新闻 >
  原职:这位浙江官员收受贿赂超过1000万元,被判八年徒刑,一度被判为金钱奴隶 浙江省官员陈向荣被纪委严厉批评为“金钱的奴隶”,最近被判刑。

< p >根据“廉洁浙江”微信公众号,2020年3月26日,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原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向荣受贿。陈向荣被判处8年监禁和80万元罚款。从陈向荣受贿所得的赃款赃物应追回并上缴国库。

微信公众号@清洁浙江试点地图 < p >经审理,发现被告人陈向荣从2000年至2018年利用职务之便担任中共临海市委组织部部长、中共临海市委副书记、台州椒江区人民政府负责人、 中共椒江区委书记、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上市、项目用地、房地产开发、项目承接、工作调动、税收减免、争议解决等事项上谋取利益。 2009年至2018年,他先后从相关人员处获得财产,共计1082.73948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陈向荣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及的金额非常大。他的行为构成贿赂,应依法惩处。由于陈向荣在纪检监察机关的检查和调查下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所以他主动投案自首,并主动返还赃物。赃款赃物已经追回,他认罪并承认了处罚。他有法定和酌定减轻情节,可以依法减轻处罚。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宣判后,陈向荣在法庭上说他不会上诉

公开简历显示,陈向荣,男,汉族,1962年10月出生,浙江温岭人,毕业于省委党校,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陈向荣的职业生涯始于三门县,在天台县和临海市工作多年。2005年年中,他从临海市委副书记调任台州椒江区委副书记兼区长。2011年6月,他被任命为椒江区委书记,并于2015年2月当选为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去年4月,浙江省纪委宣布,浙江省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向荣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督调查。

去年9月26日,浙江省纪委监督委员会网站发布消息:经过调查,陈向荣丧失理想信念,背叛党性原则,与他人勾结,转移涉案文章,反对组织审查。违反八项中央规定精神,非法收受礼品、非法享受临时周转房的;隐瞒不报本人及家庭成员以他人名义持有的大量股份;利用职权为亲属的经营活动牟利,非法从事营利性活动获取巨额利润的;道德败坏,生活糜烂;与私营企业主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在企业上市、土地转让、房地产开发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产

纪检部门意见:陈向荣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官员违法违纪,涉嫌收受贿赂。此外,党的十八大后,陈向荣未能加以遏制和制止,这是一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问题,应该严肃处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等有关规定,经浙江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陈向荣被开除党籍,并报浙江省委批准。浙江省监察委员会将开除他的公职。终止泰州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没收其非法收入;他将犯罪嫌疑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浙江省纪委在通报中提到,在审查和调查过程中,陈向荣在供词材料中分析说,他忘记了自己的第一颗心,忘记了领导干部的身份,成了金钱的奴隶。最后,他突破了纪律的底线和法律的红线,在回忆和反思中后悔。陈向荣说他为这个组织和他的家人感到难过。

党的十八大以来,台州市出现了不少从马背上摔下来的厅级干部,包括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丁华、台州市委原书记、台州市原副市长陈、这次被判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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