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性新闻:如果扶贫项目失败,干部应该被指控渎职吗?

时间:2020-03-29 18:19 来源: 新闻联播 > 热点新闻 >
  < p >原标题:立即评论扶贫项目的损失,必须调查干部渎职?

< p >这是一个调查干部因扶贫项目“损失”而“滥用权力”的案例。

在西岗沟乡,仍然有人种植大面积的食用向日葵。图为仍在地下的枯萎的食用向日葵茎。“民主与法制时代”图表 内蒙古自治区多伦县西干沟乡原党委书记姚、乡长介绍了葵和大棚蔬菜项目。出人意料的是,2016年食用向日葵的市场价格大幅下跌(从前一年的每斤4至5元降至每斤1元左右),而合作种植公司不愿按照合同约定的底价收购,造成严重损失。此后,纪委监察部对这两人涉嫌滥用职权进行了调查。法院认定滥用职权罪成立,判处两名乡镇干部三年监禁,缓刑四年

扶贫项目“亏损”渎职犯罪是否需要追究?

根据刑法,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擅自决定和处理事情,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对这两名干部的具体指控是,第一,推广向日葵种植项目“未经县政府批准”;第二,该项目已经招致“巨大的损失”,但有一些东西值得考虑。

< p >首先,很难说促进向日葵种植的扶贫项目是两个乡镇干部武断决定的结果。

该项目首先获得了乡镇委员会小组的一致同意,并由县科技局副局长推荐,由乡镇委员会牵头,贫困村大多数村民签字,印度批准。它还得到了“村两委”和村民代表大会的支持,并上报县扶贫办和分管领导的副组长。

< p >本案的核心证据是,该项目“尚未得到县政府的批准”。然而,县政府在2016年6月对扶贫项目的变更做出了两次正式回复,表示同意。虽然在批准日期有“反签名”,但批准批准也是由县领导批准的,这不能等同于下属侵犯和滥用权力。

此外,农业生产有“季节不等人”的基本规律。由于扶贫资金晚到了一年多,项目的实施已经晚了。由于"先天不足",上级要求前两年的扶贫项目必须在2016年实施。县政府批准“反向签名”也很常见

< p >其次,从经济损失的角度来看,很难说“滥用权力”在本案中造成了多大的社会危害。虽然一些审计报告指出,经营亏损达157万元以上,但农业投资被认为是最具风险的投资,不能只计算当年的损益,还应考虑长期影响。记者从采访中了解到,到目前为止,“该镇仍有一部分村民承包了自己的土地种植大面积的向日葵,收入相当丰厚”;即使在2017年,县政府也出台了政策,鼓励和支持在通往北京的道路两侧种植花卉作物。

< p >此外,这些经济损失还具有“食用向日葵市场价格大幅下跌”(这是一个不可抗拒的因素)、“集体管理松懈和非法采矿频繁”(这是下级组织的责任)等综合效应。很难将其归因于两位扶贫干部“滥用职权”的后果。

< p >赢得与贫困的斗争是一项应该积极探索并允许反复试验的工作。为此,中央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干部承担新时代责任的意见》,提出“建立和完善容忍干部改革创新失误的容错纠错机制”,强调“有效支持和鼓励敢于承担新责任的干部”。"秘书长Xi也指出,“做生意总是有风险的,不能期望每一项工作都成功而不失败。”

同样,在战胜贫困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对干部的失败进行具体的分析。只要我们不故意鲁莽行事,不恶意欺骗上下层,不充实自己的腰包,相反的工作就已经完成了。只有因为市场的突变等因素导致扶贫项目的失败和失败,我们才需要从公正等方面给予更多的宽容,这样真正的企业家才能消除“处处受责备”的顾虑

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转载网络,如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