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5起典型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案件

时间:2020-03-31 16:16 来源: 新闻联播 > 热点新闻 >
  原标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5起典型的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案件 < p > 3月3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一批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典型案例,这也是自新皇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第九批“联合双打”典型案例。这五种情况是:

< p> 1河北省唐山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局调查了一起涉嫌野生动物非法贸易的案件 2020年2月28日,河北省唐山市市场监督综合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一个短片中贩卖野生动物。唐山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局立即协调路北区公安局网络安全大队核实举报人提供的快手生活号码所有者的地址。3月2日,联合区公安局对路北区韩城镇松格尔村西林农场进行了现场突击检查现场发现12只红腹锦鸡和1只白腹锦鸡,怀疑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经调查,当事人顾未取得经营资格或驯养繁殖许可证,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开办农场。由于该农场因疫情无法出售,他进行了宣传,并在快递平台上出售。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唐山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局查获上述13只金鸡,并提交相关部门进行鉴定和调查目前,此案正在调查和处理中。

< p> 2吉林省长春市监察局宽城分局查处野生动物非法贸易 2020年2月28日,吉林省长春市市场监督局宽城分局在市场检查中发现李某在宽城区的宠物店涉嫌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现场发现一只桃面牡丹鹦鹉、两只冯谖鹦鹉、两只鹪鹩和一只鹪鹩。双方无法提供交易记录和合法来源证明,如驯化、狩猎、进口和出口,也无法联系买方。根据司法鉴定,鹪鹩是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三有”(有益或具有重要经济和科学研究价值)。长春市监察局宽城分局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没收了涉案野生动物,并处以罚款。

< p> 3山东省东营市市场监督局调查野生动物涉嫌非法交易 2020年3月4日,山东省东营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东营市公安局的线索,称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垦利区崔经营的垦东兴隆宾馆涉嫌非法买卖野生动物东营市市场监管局立即对垦东兴隆酒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委托人崔某进行了调查。经调查,2019年12月,崔一行从侯处购买四只兔子用于经营酒店。涉案的兔子都是国家“三有”保护的野生动物,没有合法的来源证明。东营市市场监督局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展开调查。目前,此案正在调查和处理中。

< p> 4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市场监督局调查野生动物产品涉嫌非法贸易 2020年3月12日,浙江省衢州市县市场监管局接到县林业局移送的案件线索,称1月19日执法监督检查时,县林业局在麻津农贸市场发现邹经营的一家店铺涉嫌非法经营野生动物产品。开化县市场监督局立即对邹的店铺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过调查,在该团体经营商店的冰箱里发现了一只野猪(尸体)和三只麂(尸体)。其中,1头野猪(尸体)和1头麂(尸体)没有合法来源证明。另外两具尸体是农民自己存放的。开化县市场监督局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发起了调查目前,此案正在调查和处理中。

< p> 5吉林省长春市监察局南关分局对涉嫌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调查 2020年3月13日,吉林省长春市监察局南关分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南关区杜毅宠物店涉嫌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现场缴获8只蜥蜴(豹纹守护宫殿)、1只乌龟和7只蜘蛛。当事人不能提供合法来源的证明。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南关分局当场查获涉案野生动物,并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进行鉴定和调查。目前,此案正在调查和处理中。(中央电视台记者高杰)

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转载网络,如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