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贵阳:严格监管房地产项目“零首付”等过度营销行为
最近,贵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首付款、网上签约、过度营销等销售活动监管的通知》根据通知,将对贵阳市房地产市场中部近期子项目的“零首付”、“首付款分期付款”和现金返还等过度营销行为进行更加严格的监管。
《通知》明确规定,在购房首付款方面,要求房屋中介机构严格禁止为购房提供首付款融资。不得以变相或分期付款等方式提前支付购房首付款。不允许通过任何平台或机构提供首付融资,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诱导购房者首付,不允许组织购房“众筹”。房地产企业或中介机构存在非法融资或虚假评估的,将被列为严重违法、不诚信企业,并对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按规定处以罚款及其他相应处罚。
在商品房销售价格方面,要求房地产项目按照“不炒房”和“以城为主”的政策指导,按规定公开一次销售的全部房屋,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一房一价制度,不得随意调整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应报价格,严禁以优惠券、卡、现金返还等方式过度营销。对于促销礼品,商品的价值应严格控制在合理的比例内。房地产项目有上述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网上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要求房屋中介机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签订销售合同之日起3日内,将销售合同报送主管部门备案登记。主管部门应实施电子政务,并及时进行网上备案。如房屋及中介违反规定,不按要求在网上签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俞敏坤,尚长斌)
资料来源:《贵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