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操场埋尸”结束

时间:2020-04-03 20:44 来源: 新闻联播 > 热点新闻 >
 

原标题:黄鑫的“在操场上埋葬尸体”结束

“罪魁祸首”杜被执行死刑两个多月后,湖南新晃的“游乐场土葬案”有了新的进展。

今天,包括新晃一中原校长黄炳松在内的9名公职人员被驳回上诉,黄炳松维持了15年的刑期。

至此,震惊全国的反犯罪、反邪恶大案告一段落。被平反了16年的邓世平终于可以闭上眼睛了。

黄秉松 2001年12月,黄秉松之侄杜·承包新晃一中400米操场土建工程。总务部邓世平、姚本英(已故)受新晃一中委托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在施工过程中,杜因工程质量等问题与邓世平发生矛盾,对邓世平怀恨在心。

2003年1月22日,杜、、罗光中在工程指挥部办公室杀死邓世平。那天晚上,他们俩把尸体埋在操场的一个坑里。第二天,罗光中指挥一辆铲车去填坑。

这个案件是在去年的特别反犯罪运动中曝光的。今年1月20日,在最高人民法院下达执行死刑的命令后,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在“游乐场土葬案”中判处杜·死刑。

杜 该案件共涉及10名公职人员。去年12月30日,荆州一审法院宣判:

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原政委杨军和新晃一中原校长黄炳松因徇私枉法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怀化市公安局原侦查员、法医邓因徇私枉法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新晃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刘洪波、新晃市公安局原刑警大队副队长陈守岳、原侦查员曹日权、新晃市第一中学原办公室主任杨荣安因徇私枉法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至10年。

怀化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新晃市公安局原局长江因玩忽职守,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和七年。

一审判决后,黄秉松、杨学文等9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后,怀化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今年,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用远程录像方式进行二审判决。法院依法裁定驳回黄秉松、杨学文等九名上诉人的上诉,并维持所有案件的原判。

二审判决的现场 根据之前的报道,这10名公职人员如何参与此案的细节也被披露。具体如下-

邓世平被杀后,他的妻子和弟弟于2003年1月25日和2月11日向新晃公安局报案。在江的安排下,新晃公安局成立了以曹日权为首、陈守业、陈玲组成的专案组。刘洪波组织、领导并参与了此案的处理。怀化市公安局邓参与案件调查指导,指导案件调查处理。

杜和他的叔叔黄秉松为了逃避法律的调查,找到了为自己的罪行开脱。他们还伙同杨荣安寻求帮助,招募和腐化有关公职人员,干扰、误导和阻挠案件的调查。

杨军、黄秉松知道杜是杀害邓世平的凶手,故意串通包庇他。邓、、、曹日权、陈守钺、陈玲等人明知杜是杀害邓世平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故意隐瞒案情,故意拖延现场采集血液的检查,未按上级要求对两个疑似葬坑进行彻底调查,未及时检查、提交和核实有关证据,在向上级报告时隐瞒重要证据和线索,将案件列为失踪案件,拒绝立案。

杨学文、江在办案过程中接受黄秉松等人安排的食物后,玩忽职守,不认真执行上级要求,轻信邓、等人的举报,同意将邓世平被害案作为失踪案处理。结果,该案长期未被立案侦查,邓世平的谋杀犯杜、、罗光中等16年未被起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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