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清明节党员干部要“八禁”

时间:2020-04-03 20:51 来源: 新闻联播 > 热点新闻 >
 

原标题:晋城:清明节党员干部要“八禁”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察委员会网站

目前,新皇冠肺炎疫情反弹的风险依然存在,清明节即将来临。晋城市纪委要求全市所有党员干部都要贯彻“八条禁令”,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八项中央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精神,带头创建文明节俭的节日,扫去节日的新鲜空气,保证节日的空气清新。

“八禁”具体包括:严禁非法使用公共汽车、公款和公共财物,严禁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扫墓、祭祀、郊游、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在清明节等私人祭祀活动中搞铺张浪费。严禁在祭祀仪式中追求庸俗趣味和参加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严禁非法接受礼品、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节日期间。严禁节日前无故离岗、擅自离岗或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严禁要求基层单位安排参观旅游景点、采摘园林、农家乐娱乐等场所和安排用餐;严禁党员、干部和群众聚众祭祖。严禁在祭祀清扫中使用明火,以防止火灾、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从严治党的主要职责,全面部署和推进疫情防控、森林防火、复工复产、清明节整风工作,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转变作风,整治不正之风,培育新风尚,坚决防止违纪行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拓宽监督渠道,加强监督检查,重点监控“节病”频发和各种隐性变异问题;重点监管和促进复工复工,预防境外疫情输入中的麻痹、懈怠和失控,跟踪和及时识别疫情防控情况。重点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擅自脱岗、玩忽职守、隐瞒不报、贻误战机等不作为和失职问题。重点监督民政、交通等部门在清明节期间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特别是党员和领导干部特权、特殊活动、不服从命令、一人以上禁止的问题。我们要坚决严肃查处违纪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开举报,形成强大的威慑力,防止“四风”反弹,营造文明礼拜的良好社会氛围。(晋城市纪委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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