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光明时代评论:中国出局?无论谁对防疫措施提出质疑,都应该由法律来决定。
目前,防疫战争已进入“输入国外防疫”的关键阶段。然而,一些外国人不服从防疫管理,他们的肆意行为激怒了舆论。在青岛,三名外国学生被迫插队参加考试,并对中国人出言不逊。在广东,一名新诊断的外国肺炎患者未能配合验血,试图强行走出隔离病房。一名护士在被拦住时被推倒在地,甚至疯狂到恶意咬护士的脸。
受伤护士照片来源:微博 青岛市依据法律法规对事件涉及的外国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双方还手写了道歉信,并向公众道歉。广州警方已对“护士咬伤”案展开刑事调查。涉案嫌疑人目前正在警方监督下接受隔离治疗。治疗结束后,警方将立即对他们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涉外”因素似乎复杂而敏感。事实上,只要法律的适用是平衡的,外国人不被视为特例,一旦法律被打破,许多问题自然会得到解决。公众想要的是法律的公平适用,基层工作者和一线执法人员也需要平衡公众情感表达背后的核心需求。
在中国的土地上,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在特殊的防疫时期,来中国的外国人也必须履行隔离和预防控制的相关职责。没有人享有任何特权,也没有“超级国民待遇”。放纵并不意味着友谊,依法惩处也不是为了迎合狭隘的民族感情。法律的公平适用正是法治在中国的体现。
有必要反思为什么面对一些不文明甚至公开挑衅的外国人,执法措施往往首先不能满足公众。
过去,“外交大事”的谨慎有着特殊的时代背景,这也反映在过去的法律中。例如,1979年《刑事诉讼法》将外国人犯罪和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的案件视为“重要案件”,需要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只有在2012年修订《刑事诉讼法》时,这一条款才得到修订。这种“强调”也反映在具体的司法措施中。例如,以前拘留或逮捕外国人时,需要在不同级别报告。
尽管法律制度发生了变化,但制度的惯性依然存在,这使得许多一线执法人员在面对外国人违法时感到尴尬——他们不敢、不想、害怕麻烦。因此,应给予一线执法人员更多的制度支持和精神鼓励,使执法机制内的涉外案件脱敏。一线工作人员的执法观念和心态也要有系统地调整,外国人个人不要有“超国民待遇”的错觉。
飞机着陆前,海关官员各就各位。李贤明摄影 另一方面,中国已经完全融入了全球化的格局,外国人在中国越来越多,这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害群之马。不要将个别外国人的非法行为与特定的国籍、种族和肤色联系起来,也不要将个人行为与集体联系起来。这只会把我们引入另一个表达陷阱。毕竟,一个人不能代表一个国家或一个种族。
我们也看到,在这场抗疫战争中,许多来中国的外国人和我们同病相怜。一些外国学生加入了社区志愿者团队来测量温度。一些人回到了中国,买了面具回到中国。更多的外国人来到中国,因为他们有自己的工作和学习。在中国的所有外国人和海外学生不能因为几个极端事件而被污名化。
苏州海关官员快速测试并放行捐赠物资姚远照片 在与外国人打交道时,应该远离法律,不要轻易将外国人的个人行为提升到民族和种族叙事的高度。在中国的外国人个人挑战中国的防疫法,对医务人员的暴力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不遵守中国法律将不可避免地导致相应的法律后果。
相关案件应当公开透明处理,充分发挥法律声明和警示作用。当同样的法律适用于外国人并执行同样的标准时,不会仅仅因为执法的对象是外国人而给予特殊待遇。一线执法需要“脱敏”涉外因素,这不仅是法治应有的含义,也是公众的强烈需求。
作者:沈彬
资料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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