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郎出道20年来首次提起诉讼,一位歌手诉说侵犯权利

时间:2019-12-27 10:05 来源: 新闻联播 > 娱乐新闻 >
 

12月26日,据封面记者透露,2019年12月17日,成都市天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北京吵闹音乐文化发展公司某歌手侵权刀郎原创作品的民事案件。

据刀郎的数名粉丝介绍,刀郎提起了无法忍受的诉讼。 刀郎向法院提出起诉书后,全国刀郎的粉丝一直很关注。 刀郎静静地行动了很长时间。 一位歌手演唱刀郎的原创作品《西海爱情歌》和《手心的温柔》都是刀郎的代表作。

法庭上,刀郎委托律师,某歌手在2次商业公演中未经许可唱出刀郎原创作品《西海情歌》和《手心的温柔》,对某歌手提起诉讼,刀郎告诉某歌手停止侵犯刀郎原创作品的权利行为,要求赔偿。

法庭审理过程中,刀郎代理律师为法庭上的歌手侵犯刀郎的作品提供了证据,并就某歌手未获刀郎授权,在各地商业公演中频繁唱刀郎原创作品的行为作证。

某歌手的代理律师向法庭提出歌手的歌曲是由经纪公司和派对主办方指定的,歌手本人诉诸刀郎的诉讼是不能接受的。 法庭要求某歌手代理律师提交某歌手、主办方和经纪公司的商业公演合同时,该歌手代理律师说暂时不能提供。

原告刀郎方提出了歌手本人负责侵权演出的主要责任,主办者负责侵权演出连带责任的案件法院的判决案例。 双方律师争论激烈,法院未经法庭裁决。

封面记者走访了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的合作伙伴、着名律师王国华,“2002年第一次雪”、“西海情歌”是一部被广泛传唱的音乐作品,刀郎是该作品的作词者和原唱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刀郎对该作品依法享有表演权等完整着作权。 该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使用他人的作品演出,演出者(包括演出者、演出部门)应当经着作权人许可,支付报酬。 第四十八条未经着作权人许可规定披露作品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道歉、损害赔偿等民事责任。

编辑:徐亚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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