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粪车的粪夫
清道夫洒水泼街 摄影:[美]约翰·詹布鲁恩
嵇立平
时下北京城最热的话题莫过于垃圾分类了,四类垃圾怎么分,每天都让北京人动足了脑筋。在旧时的北京,垃圾处理能力有限,不过胡同人家的垃圾也能大概齐地分出个“干垃圾”“湿垃圾”。
1 环卫曾归警察管
清朝末年和民国时期,北京的城市环境卫生工作曾由警察系统负责,当时叫“警卫共管”。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北京成立了维护城市治安的工巡总局(后改名为内外城巡警总厅),城市环境卫生工作也归其管辖。工巡总局有一支清道队伍,由各区巡官、警察负责监督管理,督催清道夫役清扫马路路面、清运市内垃圾、疏通沟渠、进行卫生稽查等。
北洋政府及国民政府时期,沿用了警察管理环卫的体制。1913年颁布《京师警察厅管制》,规定除总监外共设5处14科,其中第三处是卫生处,卫生处第一科掌管道路清洁、清洁工配置、公厕设置与修缮、公共沟渠管理。在1910年到1913年间,京师警察厅还先后在各个区设置了清道队、清道所,并且细化了工作规则。同时在警卫军中设立卫生兵队,专司清洁道路、洒水事宜。警察机关还备有土车,专门用于将垃圾运往城外或指定地点。
1929年,北平特别市卫生局成立,城市环境卫生工作方归属卫生局管理。
2 城市环卫工人称“清道夫”
我们现在把城市中负责环境卫生的工人称为“环卫工人”,而旧时北京负责处理城市垃圾的工人,却有不同的称谓。
1913年,北洋政府公布了《京师警察厅改订管理清道规则》,配备专门负责道路清扫的人员,称为“清道夫”。清道夫的日常工作是由警察率领,进行“泼洒、扫除、平垫、疏浚沟渠、拉运秽土秽水、其他关于道路之事”。据官方记录,当时北京城“有清道夫1495人,每20人编为一队,在马路及两侧、街巷胡同和沟渠陂塘堤岸进行清扫。秋冬两季每日工作9小时,春夏两季每日工作11小时”。
1929年,市卫生局成立后,清道夫归属卫生局管理。卫生局在重要的街巷设立了垃圾桶,竖牌指定倾倒秽土的地点,还添置了焚秽炉。同时对清道夫的工作规定进一步细化,如“各班所管区域之土路及便道,应按时扫除,平垫泼洒”,“清道夫役扫集之垃圾,应运至指定地点,能焚化者,用秽炉焚化之,不易燃烧者,运送秽土代运场”,等等。对清道夫岗位人数的定编,初以“各区地面广狭不同”酌量分配,后来分布更趋合理,“视区域之繁简,而定人数之多寡”。
不过清道夫的工作区域主要是马路大街和干线沟渠,而背街背巷老胡同清运垃圾的活儿,警察局要另外雇“垃圾夫”干。垃圾夫也被老百姓称为“倒土的”,他们无冬历夏都穿着一件印着“垃圾夫”三个白字的“号坎儿”,拉着一个木轮垃圾车,到各街巷胡同收垃圾。
每天一清早儿,“倒土的”一进胡同口,就把手里的大铜铃铛“丁零丁零”摇动,嘴里还不时喊一句“倒土哦!”那时候胡同里没有垃圾箱,住家户儿听到声音便都端出院里装满炉灰、垃圾的土筐、废旧箱子、大簸箕,往土车里倒。拉个十来家,土车也就满了,垃圾夫拉到附近的指定地点一倒,回头接着再拉。
3 “窝头队”干的都是苦活
除了垃圾夫,警察局还雇有“秽水夫”,专门负责清运每家的泔水,俗称“倒泔水的”。
秽水夫的泔水车也是笨重的两轮木头车,车上装一个大水箱,可以容十几挑儿水的样子,后面最下方有个洞,用木塞塞住,是往外放水用的。秽水夫一般会套上一头小驴拉车,每天下午到胡同人家院里,一进门先喊一声“倒泔水!”然后把一家家的泔水桶提出来把泔水倒进水箱。一车装满后,“咯吱咯吱”地拉到通地沟的“秽水池”倒掉,再返回胡同继续。
清道夫、垃圾夫、秽水夫,干的都是苦活计,工作辛苦而报酬低微,伙食自然也好不了,被时人戏称为“窝头队”。
虽然旧时北京有这些城市垃圾处理的机构、设施和人员队伍,但由于当时国力衰弱、战乱频仍,管理措施得不到实施,律令形同虚设,城市卫生状况一度非常恶劣,甚至被称为“垃圾城”,市民深受其苦。直至新中国成立后,北京的城市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理状况才得到根本改善。
掏粪先买“粪道”,粪场不乏“粪霸”
除了渣土和泔水,粪便也是城市垃圾的一个重要部分。清代和民国时期,北京没有下水排污管道系统,也没有抽粪机器,人畜粪便的清运全靠人力。不过,因为粪便是农民种庄稼的好肥料,因此粪便清运处理便成了一件有利可图的事情。
北京过去公厕不多,一般人家有茅房的也很少,出恭大多是用恭桶。从清后期开始,北京城的粪便清运就形成了一个专门的行当,执此业者被称为“粪夫”(即掏粪工)。
老北京的粪夫以山东人居多,都是贫苦人出身。粪夫每天到各家各户或旱厕收集粪便,将粪便以肩担或车载的方式运往粪场“卸货”。
粪夫归属不同的粪场,有特定的掏粪路线和区域,称为“粪道”。粪夫须遵从行规,“每至各巷打扫,行规极严,各走各道。若欲作此营业,须先出资买道,始可背桶下街”。
粪夫分为“旱道粪夫”“水道粪夫”和“跑海粪夫”。“旱道粪夫”专门到旱厕掏粪便;“水道粪夫”专门为住户刷马桶。除了这些分好粪道的正式粪夫,还有一些散户,他们没有固定的粪道,大多在犄角旮旯拾粪,被称作“跑海粪夫”。
粪夫掏粪运粪多在黎明时分,作家从维熙在《觅故记趣——寻找北平玉皇阁》一文中写道:“记得当年小巷报晓的不是大公鸡的晨歌,而是拉粪便的大车那吱吱啦啦干涩缺油的车轮声,黎明时分十分刺耳,难怪当时北平流传着一首歌:粪车是我们的报晓鸡,多少的声音都跟着它起……”
粪场是集中存放粪便和制售粪肥的地方,粪道、粪场这些资源都归“粪道主”或称“粪场主”管辖,经营收入归他们所有,粪夫的雇佣和收入分配也由他们定。粪道主还享有“粪道权”,可以将粪道倒卖给他人。粪道主难免欺行霸市,因此俗称“粪霸”。
粪场不仅存放粪便,更重要的是还要对收上来的粪便进行加工,经过掺灰、搅拌、晾晒等几道工序,最后形成产品,即俗称的“大粪干儿”或“粪土”。粪场将大粪干儿送到北京郊外,卖给种地的农户。民国文人齐如山在回忆录中说:粪厂“每日派人背一木桶收取各住户、铺户之粪,用小车运回,晒干卖为肥料”。
过去北京的粪场大多集中在城里。如前门街道域辖原有一个“粪场胡同”,就是因其在清末民初时有一个大粪场。后因京剧表演艺术家郝寿臣在这里建四合院居住,觉得胡同名不雅,就向政府申请给这条胡同改名,遂改为“奋章胡同”。《北京胡同丛谈》中记:“粪场大院,今奋章胡同。”
当时老北京内城九个城门各有各的用途,称为“九门走九车”。安定门由于附近粪场众多,成群连片,粪场的人畜粪便装于粪车后,全顺安定门拉到城外,所以安定门被称为“走粪车”。
由于粪场售粪获利颇丰,到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北京地区的粪夫数量曾达到四五千人,粪场数百家。新中国成立初期,北京仍有粪道1857股,粪夫一千多名。1951年11月3日,北京市政府发布《关于改革粪道制度的布告》,宣布“废除封建的粪道占有制度,一切粪道厕所都归卫生局管理”。此后,北京市不断改善粪便处理行业,大力建设公厕、改建冲水厕所,推广使用真空吸粪车。2000年12月23日,掏粪工人将东城区内务部街57号院的两个死坑旱厕清理干净,并将旱厕填埋,终于结束了北京城人工清运粪便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