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针对西藏、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以及贫困发生率超过18%的贫困县和贫困发生率超过20%的贫困村,要加大中央财政投入力度,加大金融扶贫支持力度,加大项目布局倾斜力度,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实施力度,加大生态扶贫支持力度,加大干部人才支持力度,加大社会帮扶力度,集中力量攻关,构建起适应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需要的支撑保障体系,确保完成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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