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14日上午召开全体会议,结合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2018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2018年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作进一步审查。
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会议通过了计划、预算两个审查结果报告,并决定将两个报告提交大会主席团。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提出的计划报告和2018年计划草案主要目标和工作安排总体可行。建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提出的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总体可行。建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中央预算草案,同时批准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限额123789.22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限额86185.0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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