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日前发布指导意见,对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和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的行为进行规范,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
新规明确,对资管业务实行平等准入和监管,最大程度消除监管套利空间。统一资管产品杠杆水平、禁止开展多层嵌套和通道业务。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销售资管产品。新规还明确要求,打破刚性兑付,金融机构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
新规还明确,从现在到2020年底的过渡期内,发行资管新产品应符合新规,存量产品则要严格控制规模,有序压缩。
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明确,有盲目向金融业扩张、高杠杆投资、关联交易频繁且异常等行为的,不得成为金融机构控股股东。企业投资金融机构不得以委托资金、负债资金、理财资金、投资基金等资金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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