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 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通知》指出,将大力引导贫困劳动力到各类用人单位就业。对各类用人单位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对于贫困劳动力自身,《通知》提出,对贫困劳动力、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且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就业的贫困劳动力,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参加职业培训的贫困劳动力,在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补贴。同时,对就业仍困难的贫困劳动力,拓展公益性岗位并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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