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9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栗战书委员长主持会议。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耕地占用税法,车辆购置税法,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关于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关于修改电力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关于修改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关于修改社会保险法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期限的决定、关于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于2019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上海合作组织反极端主义公约的决定。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任免案。
在会议完成有关表决事项后,栗战书作了讲话。
栗战书说,本次会议三分之一左右的议程同改革密切相关,涉及多个领域的改革事项和20多部法律。一是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审议国务院关于农村土地改革试点工作的两个总结报告,决定再次延长有关授权期限,初次审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二是审议通过耕地占用税法、车辆购置税法,审议资源税法草案,听取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情况报告,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三是全面修改公务员法,推动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改革完善;四是分别通过4个决定,对产品质量法等17部法律有关规定进行修改,统筹推进机构改革和“放管服”、医疗保险制度等改革。
栗战书说,本次会议在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方面安排了3项议程,听取审议关于财政医疗卫生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提出要建立稳定可持续的财政投入机制和多元化的社会筹资机制,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栗战书强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自觉担负起新时代改革开放赋予人大的历史使命,履职尽责、开拓进取,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闭幕会后,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专题讲座,栗战书委员长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信春鹰作了题为《改革开放40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工作》的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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